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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网上财富”变成“数字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1日 15:35  东方网-文汇报

  或许网友大多还年轻,或许人们总是求“吉利”,所以,大概极少有人会设想这种“假如”……但“不吉利”的事总在发生,这就是生活

  本报见习记者 吴宇桢

  我们身处互联网时代,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在虚拟世界里留下大量足迹的一批人,也不断留下“财富”;比如笔记、照片、信件,是生活经历的记录,是个人情感的见证,对自己,或许也对亲人,是一笔日积月累的“网上财富”。

  或许网友大都还年轻,或许人们总是求“吉利”,所以,大概极少会有人去想“假如‘网上财富’变成‘数字遗产’……”这样的事。

  但是,假如你真的觉得自己留在网上的“财富”有价值,那么恐怕,你应该稍微想一想了:假如“财富”变成“遗产”,这份“数字遗产”是该归入亲人的怀抱,还是任其消失于虚拟世界?

  “数字遗产”官司

  人都求“吉利”,但“不吉利”的事总在发生。这就是生活。

  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贾斯汀·艾斯沃斯的家人,跟雅虎公司打的那场官司,大概是至今最著名的“数字遗产案”,一度引发了美国社会对“数字遗产”及其继承问题的关注。

  2004年,艾斯沃斯在伊拉克执行任务时不幸身亡。他的父母向雅虎公司提出请求,要求得到儿子的雅虎邮箱密码,以获取儿子留下的文字,为自己保存有关儿子的部分回忆。这个要求,遭雅虎公司拒绝。过世的家人的“数字遗产”,究竟能否被继承?艾斯沃斯的父母将雅虎告上法庭,引发了一场激烈争论。

  最终,法官作出了一个折衷的判决:雅虎公司将艾斯沃斯邮箱里的信件等,刻录在光盘上交给他父母,但不给予密码。

  在已经拥有4.2亿互联网用户的中国,王女士的遭遇近来引起了诸多关注。

  王女士的丈夫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遇难,她想要得到丈夫的QQ号码,以便整理他保存在QQ邮箱里信件和照片,给自己留个纪念。对王女士的求助,腾讯公司拒绝,理由是根据与用户之间的协议,QQ号码的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有号码使用权而不能将其作为个人财产处置。于是王女士开始了与腾讯看来将会漫长的协商。

  网络公司的数字产品服务协议中,大都有类似腾讯的这种“格式条款”。谷歌、雅虎等网站的邮件服务都规定,只有在法律许可之下,才会审核“数字遗产”索取人的资格,用户亲人才可能获得邮件内容,但不能拿到密码。

  保护隐私vs。继承遗产

  国际电信联盟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底,全球网民数量已达20.8亿。这意味着,如今地球上差不多每3人中就有1个网民,许多人可能留下“数字遗产”。

  眼下,法律上有关“数字遗产”并没有明确定义。不过按照“常识”,“数字遗产”应该指放置在互联网环境中的个人数字内容,包括电子邮件、网络日记、视频、相册,还有网络游戏货币,个人购买并保存的电子书、影片、音乐……

  专家指出,关于“数字遗产”的继承,目前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数字遗产”的法律定位尚不明确;二是许多网络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协议里有“隐私保护”条款,这意味着他人不能得到用户的数字内容,当然也就排除了遗产继承权利。

  “虽然是虚拟财产,但‘数字遗产’的价值属性已经被广泛承认,可是眼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对‘数字遗产’的归属作出专门规定。”上海华中达律师事务所主任赵雪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这就使得人们在主张自己的权益时遇到困难。”

  赵雪华介绍说,有关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法学界目前存在三种主要观点:“物权说”认为,既然已是网络时代,那么,虚拟财产可以被定性为一种特殊物品,进而适用于物权法的规定;“知识产权说”认为,虚拟财产是网络用户个人智慧与劳动的结晶,具有创造性,可被视为著作权来保护;“债权说”则主张,虚拟财产大多基于网络用户与运营商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有极强的相对性。

  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韦之指出,“数字遗产”的继承问题要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保护隐私和亲人想要得到逝者遗物的愿望之间,因为情况复杂,很难把握。但许多网络公司的格式条款需要正确解读——如果用户并未在协议里明确声明排除亲人对自己‘数字遗产’的继承权,那么我认为,那些‘数字遗产’应该可以被继承。”

  密码写进遗嘱

  一些学者强调,提供数字服务的网络运营商应该周全地考虑“人文关怀”:那些协议里的“格式条款”,针对现实纷扰而偏重考虑“保护隐私”固然没错,但当“数字遗产”及其继承的新情况冒将出来,就得面对现实,大可不必刻板地坚守并不完善的条款。

  与此同时,网友们看来也得面对现实,想一想自己“网上财富”的“后事安排”。在英国,一项调查显示,越来越多人已经或者准备把自己的网络密码写进遗嘱,把“数字遗产”留给亲友。“我有许多珍贵回忆保留在网上,还有我购买并收藏的音乐、数字杂志等,我希望确保把这些‘数字财产’留给我爱的亲人和朋友们。”27岁的英国女孩凯莉·哈摩尔把自认为“价值约1万英镑”的“数字遗产”,写进了遗嘱。

  另一些人则选择正悄然兴起的“数字遗产托管”服务。在英国和美国,“遗产保险柜”和“危机恢复”等一批专门应对“数字遗产”及类似问题的网站已应运而生。登录这些网站,用户注册后就可把一些重要的网络账户信息存进加密保护空间,并指定这些私人信息的继承者。网站会定期与用户联系,如果在过了用户指定的时间后还没有收到回复,网站就会启动调查,确认情况后,将“失去联系”的用户的注册账户和密码发送给其指定的继承者。

  浙江省WTO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刘海声认为,保护“数字遗产”的终极武器仍是法律。他对记者说,“问题的产生总是早于法律条文的修订或增加。随着网民队伍不断庞大,有关纠纷将不可避免地增多,最终要在法律层面上解决问题。因此我们有必要根据新的问题、新的司法实践,尽快完善有关法律,不仅保护网民,也保护网络运营商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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