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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终审维持原判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29日 18:56  新浪科技微博

  新浪科技讯 9月29日下午消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腾讯诉360隐私保护器”案终审结果:北京奇虎、奇智软件以及三际无限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维持一审判决,360赔偿腾讯经济损失40万元。奇虎360则回应称之所以会败诉,原因是法律对隐私并没有清晰定义。

  上述案件源于在去年底的3Q大战中,腾讯称奇虎360产品隐私保护器“非法监测腾讯QQ运行”、“并利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和欺骗用户”,因此以不正当竞争为由提起诉讼。今年4月北京朝阳区法院曾做出一审判决,认为360的行为损害了腾讯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其赔偿40万元并在360首页和法制日报刊发声明消除对腾讯的不利影响,随后360提出上诉。

  根据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的结果,其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了维持。不过法院认可安全软件可以针对单一软件开发辅助工具:法院认为,只要工具软件设计合理、表述恰当且不违反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都应为法律所允许。

  360则在今日就此事的声明中表示,其败诉原因在于,我国目前法律上对隐私并没有清晰的定义。

  “法院认为,QQ软件扫描的是可执行文件,并认为既然360自己都不认为可执行文件属于隐私信息,那又何以证明QQ扫描的可执行文件涉嫌侵犯用户隐私?360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同时认为,即使法律上对隐私并没有明确定义,用户对网络隐私也有自己的普遍性认识。”360在声明中称。

  360同时认为,“360隐私保护器对QQ软件的监测,推动了腾讯方面停止QQ软件的暗中扫描行为”。360表示虽然官司败诉,但推动了腾讯纠正其软件的不正常行为,为用户赢得了知情权和选择权。

  对于法院的判决,腾讯则表态将通过开放和分享推动整个互联网产业的和谐发展,并将把这笔赔偿费用捐给公益慈善基金。(崔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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