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见习记者温平平 实习生梁祎祎 过了试用期未签合同,每日工作十来小时无加班费,被开除还被强迫写下自愿离职,许先生告诉记者,这是他进入珠海圆恒通快递有限公司工作以来所遭遇的坎坷经历。对此,记者致电圆恒通公司老总核实情况,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该公司另一名管理人员则称不清楚此事。
合同未签即遭解雇
许先生告诉记者,自己自5月份开始进入圆恒通公司工作,“当时说好试用期是一周左右,但过去了半个多月,都没有签劳动合同”。工作将近2个月后,公司向员工拿出了一份协议,上面写到,工作满半年公司才能与之签劳动合同和买保险,为了保住工作,许先生不情愿地签下了这份协议。
不久,公司方面以“上班迟到”和“试用不合格为由”解雇了许先生。许先生解释说,自己只迟到了1次,当时主管已表示“下不为例”,而试用期早就过了,何来不合格之说?8月5日,他向公司老板张总质疑了公司的做法,并称自己将到劳动部门投诉。张总随即要求许先生写下辞职书,否则不能把两千多元工资结算给他。
暴力逼签“自愿离职”
与许先生一起工作的刘先生自称“受到了更大的伤害”。他告诉记者,8月9日晚上,他被叫到办公室签合同。因为看到合同有不合理之处,刘先生表示要考虑一下,不料此举竟惹怒了张老板,对方威胁道要么签合同,要么写下“自愿不与公司签约”,老板娘更是打电话叫来了四五个人拦住不让其离开,其间双方发生了肢体冲突。后110赶到,老板娘向警察声明是刘先生先动手打人,又称自己“有心脏病”云云,刘先生最后被迫写下了“自愿离职”的证明。
刘先生还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从晚上8点半工作到第二天早上九点,但从来没有拿到加班费。
向多部门求助无果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曾致电圆恒通公司老总张老板,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该公司的另一名管理人员冯经理则表示不清楚此事。
许先生表示,自己曾去过派出所、司法局、劳动局等部门求助,派出所回应“工资的事派出所管不了”,而司法局则让其去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又让其去找劳动仲裁部门。若要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查,起码也得两三个月,许先生觉得自己很无助。
律师说法
若能证明被逼写离职书
公司应当支付赔偿金
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邓树林律师认为: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其写的离职书是被强迫的,不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写的离职书是无效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若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对劳动者使用暴力,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该事件中,若用人单位出现违反相关规定迫使劳动者加班,除应支付相应加班费外,还将被处以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