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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光鲜难掩欠缺:第三方支付盈利模式忧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5日 00:51  21世纪经济报道

  丁玉萍 北京报道

  当江湖草莽遇上“正牌”监管,各种利益之争与发展之困从暗流汹涌到公然陈列在阳光下,第三方支付的故事开始异常精彩。

  马云一手导演的支付宝事件,令各行各业对“第三方支付”空前关注,在围绕“契约精神”、“协议控制”等概念展开的群雄激辩逐渐冷却之后,应当回归本源,对这个行业本身进行冷静的思考——对于身份游走在金融边缘,自称事关国家“金融安全”的行业,我们究竟了解多少?

  对于多数消费者而言,第三方支付作为一个平台、一种工具,可能每天都在接触、使用,却未必能感知到作为一个企业实体、一个新兴产业的存在,并不清楚它以怎样一种态势发展壮大、自成体系,并且暗藏的风险与行业问题多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消费生活。

  注册用户、交易规模动辄以亿计算,增速为几何式扩张,市场新进入者此起彼伏,新业务领域不断突破壁垒,加上中国极具潜力的消费市场,为其铺垫了一个看上去前途无量的发展空间。然而,同样也是事实的是,这个行业业务高度趋同、盈利模式严重欠缺、监管制度远未完善,这里未必是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掘金蓝海。

  典型的“薄利多销”的盈利模式,必然令第三方支付长期处于“规模扩张”的严重依赖,可以预见的是,5月26日央行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仅仅是行业洗牌和新一轮厮杀的开始,只是从幕后走向了台前。

  甚至是生死存亡之战。

  1. 支付宝事件

  按照平台主体不同,电子支付可分为以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平台主体的电子银行支付体系,以及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组织为主体的第三方支付体系。

  按照渠道主体可细分为互联网支付、电话支付、手机支付三大类,互联网支付目前几乎为主流,如根据易观国际研究机构对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统计,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占整个第三方支付市场的96%。

  起初,第三方支付的功能就是为电子商务网站的交易者,以及其他网络交易的双方乃至线下交易者提供“代收代付”的中介服务,或“第三方担保”。

  不管现在被社会舆论置于怎样的风口浪尖,诞生于2004年的支付宝,对于中国整个电子商务行业的发展促进作用,乃至对于随后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出现与兴起,都有不可抹杀的作用。

  在它之前,包括淘宝在内的网上交易均借助网上银行的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手续繁琐、效率低下、信用缺位,而支付宝开发的担保交易模式无疑于线上交易革命,瞬间被市场接受。由此产生的好处是,它既催化了淘宝的繁荣,自身也积累了赖以生存的海量用户,从而得以有机会脱离淘宝,从一个支付工具变为独立经营的企业个体。

  而“第三方支付平台”这一概念由马云于2005年首次提出。彼时,他站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的演讲台上,畅谈要从交易环节,彻底改变中国电子商务的诚信空缺。

  不想,几年后,也是因为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支付宝,他本人的企业家诚信遭到了巨大的质疑。

  对于两笔股权转让变“外企”为“内资”,并单方解除支付宝与阿里巴巴集团的协议控制关系,马云的解释是支付宝必须拿下央行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以及央行不允许境外投资人通过持股、协议控制牌照支付企业的规定。

  而5月26日,支付宝却以完全中资的干净身份顺利获得牌照,其牌照编号“001”在27家获牌企业中居于首位。一位业内人士称,某种程度上,这相当于央行对支付宝的“嘉奖”——肯定其促进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功臣”作用。

  面对“被单飞”,时至今日,雅虎与软银并未走法律程序,对马云及阿里的管理层提出侵权诉讼,于是“违约”仅被视同“纠纷”看待,三方就事后的补偿事宜展开拉锯式谈判。

  最新的谈判进展是,6月22日,阿里巴巴集团,软银及雅虎发布联合声明:“阿里巴巴集团及公司主要股东雅虎和软银一直就支付宝一事进行着持续建设性的沟通和讨论,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我们的目标是尽早达成符合公司和各方股东利益的决议。在适当的时间之前,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及软银将不再发表任何评论。

  “谈判的焦点在于什么样的补偿方案、补偿金额、由谁出资,可以肯定的是,雅虎与软银已经默认了支付宝变身中资的既定结果,不会再返回协议控制。支付宝的前景和价值三方均很看好,而落实到补偿上,如何估值,需要长久的磨合。”一位业内人士分析。

  2. 未必蓝海

  支付宝事件如此跌宕起伏,吸引眼球,核心在于支付宝本身被各方看好,利益巨大。不过,第三方支付行业也许被支付宝的光辉掩盖许多现实问题。

  支付企业的发展至今,行业逐渐生成两大派别。一类是以支付宝、财付通、盛付通为首的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它们以在线支付为主,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迅速做大做强。 此类支付企业一般采用信用中介模式,实行“代收代付”和“信用担保”。

  另一类是以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汇付天下为首的金融型支付企业,侧重行业需求和开拓行业应用。此类支付企业一般采用支付网关模式,将多种银行的支付方式进行整合,充当了电子商务各方与银行的接口,使银行服务的适用面更广。

  支付宝公司战略发展部高级经理陈达伟说,目前整个市场存在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大大小小有三百多家,而在央行正式登记报备的有130多家,而在行业内有一定规模的仅十几家。

  随着央行第二批支付牌照的发放,今年9月1日大限之前,第三方支付行业的首轮洗牌将结束,没有获得牌照的被市场清理出局。但即便如此,行业竞争对手也有数十家之多。不同于国际发达市场,支付行业几乎为一家垄断或几家寡头垄断的格局。

  但行业仍保持一定的集中度。

  根据易观智库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和电话支付)交易额达到11324亿元。支付宝以49%的份额占据半壁江山,排名前五的支付宝、财付通、快钱、Chinapay、易宝支付占据近90%市场。

  蛋糕诱人却不好吃。

  摆在支付企业面前最大的问题是,盈利模式欠缺,目前仅“手续费收入”这一种单一的利润来源。

  向接入商家收取手续费,这种固定的盈利模式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快速发展的基础,多年来再无更多突破。“整个支付行业都没有一个好的盈利模式,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陈达伟称,“因为第三方支付必须要走银行通道,一方面,成本受制于银行,市场受制于银联。另一方面,一些金融衍生品和用户经营受国家政策管制,金融创新举步维艰。”

  据悉,目前银联POS机的线下支付所收费率为0.6%-1.5%之间,支付公司若要取得客户竞争的优势,费率通常低于上述水平。

  “支付公司如何盈利?薄利多销是最恰当的描述!”陈达伟表示,“对于所有的支付企业,现阶段要想盈利,只有做大规模,做大市场份额。”

  几乎占据互联网支付交易规模半壁江山的支付宝,自2004年成立以来,也是在2009年下半年才开始盈利,而据了解,目前支付宝的盈利来源60%左右依靠淘宝。

  事实上,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很长时间一直在赔本赚吆喝,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在市场规模及份额上的打拼则会更加激烈。

  海量的用户规模,并不代表能够高枕无忧,因为手续费收入这种传统的盈利模式所能获得的收益空间十分有限。一方面,当用户认为第三方收取的手续费高于预期的交易成本时,就不会选择通过第三方进行交易,同时,目前免费的网络消费支付大行其道。

  支付宝公司副总裁樊治铭指出,第三方支付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必须要产品创新,如拓展增值服务,以及跨境支付。“跨境支付的手续费费率一般比较高,但这一块涉及外汇管制等政策,有关部门持谨慎态度,短期不会很快放开。”他说道。

  如果没有模式创新,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几年内,大量支付企业逐渐从市场消失,如过眼云烟,并非没有可能。

  而所谓的增值服务被采用网关模式、注重行业应用的支付企业所看好。

  艾瑞咨询支付行业分析师程善宝指出,具有增值服务机会的重点行业包括制造业、农业、网络教育、医疗、集贸市场、物流、基金、保险代销等。

  目前第三方支付企业中的汇付天下已经获准并重点开展网上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服务,而易宝则瞄向财险行业。

  与此同时,传统的互联网支付企业如支付宝、财付通,也在各自的产品条线上深入挖掘,从增强用户体现、增加用户黏性入手,抓住更多客户。如支付宝正在推出的“快捷支付”的产品;财付通推出“生活好帮手”的概念,强调对用户个人生活的服务。

  所谓“快捷支付”,即无需开通网银,只要在支付宝端输入姓名、卡号、身份证、手机号等信息,与银行信息比对一致,通过回填动态验证码即可轻松完成支付。

  据支付宝统计,网银平均支付成功率不到65%,由此导致网购领域一天损失近10亿交易额,采用快捷支付,借记卡快捷支付成功率达到93%,信用卡支付成功率高达97%。

  市场细分逐步在眼光敏锐的支付企业中率先展开。快钱CEO关国光表示,产业一大就需要分工,如果不分工效率就会降低,不可能有一家企业把所有的业务都涵盖掉。在美国,对商旅服务的支付公司已经形成了单独的企业,就是我们很熟悉的运通,它和VISA、万事达都不一样。而中国的细分还只是刚刚开始。

  程善宝指出,从总体来看,中国支付行业尚处于初级应用服务阶段,这与中国各个行业电子化发展水平和所处阶段,具有密切的关系。在这个阶段,支付业务同质化较为严重,对客户(用户和企业)的服务方式单一、初级,支付公司之间的市场可替代性强,行业并未形成较为有效的进入壁垒。“而支付行业进入成熟阶段,支付企业就必须更加深入地拓展行业应用服务,形成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并构筑整个行业的准入壁垒。”

  3. 事关金融安全?

  支付宝事件公众关注核心在于第三方支付是否涉及金融安全并需要限制外资。

  支付宝事件中多次被提及的是,央行对于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开放态度——中资绝对控股,且不允许外资协议控制。不过现有的文件中,外资是否可以有限参股,以及持股比例上限,并未直接涉及,仅要求,“外商投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业务范围、境外出资人的出资条件和出资比例等,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不过,以中国政府的办事效率及规则,民企想赶在牌照发放大限之前获得“国务院特批”,可能性不大。

  产生争议的是,第三方支付企业究竟掌握着什么数据,这些数据的有多大的量级与重要性,对外资开放有风险,甚至上升到事关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

  6月22日,樊治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再次表示,支付宝拥有大量的消费数据金融信息,通过衍生出来的统计分析,价值非常大。

  陈达伟称,支付公司掌握的数据只会比与商业银行掌握的数据多,不会少。他的理由是,银行只知道账户信息,一个支付宝账号却可以关联多个银行卡;或者银行只掌握资金的进出流向,而支付还掌握资金的使用,不仅知道你花了多少钱,还知道你买了什么。

  陈表示,一旦用户的支付信息被有特殊目的的国外机构汇总、统计、分析,不难针对国内的消费市场设计产品,进行金融产品侵略,“小到操纵某个行业的市场价格,大到操纵资本市场”。

  不过,支付信息是否只是被有特殊目的国外机构使用危险呢?对于国内的特殊目的机构汇总、统计和分析就不危险呢?那么如何限制国内特殊目的的机构使用这些数据呢?支付公司和监管机构并没有谨慎面对这一问题。

  一位支付公司的自身人士表示,利用支付后台数据进行经济决策,甚至倒推上市公司财务与盈利状况只是理论性的,目前还不具备实际操作性。但是他相信国外一些机构的数理分析能力相比国内要强。

  但樊治铭表示,第三方支付行业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如何对外资开放,应该本着一个审慎的态度。何时能对外资开放,“要等行业发展相对比较成熟”,他表示。

  4. 监管滞后

  是否应向外资开放是一个可讨论问题,但如何监管支付行业却迫在眉睫。

  第三方支付市场风云迭变,乱象不断,灰色地带盛行,作为监管方的央行态度始终“淡定”,“以静制动”。

  从2005年央行预备将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至2011年5月26日首批牌照发放,历时6年,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法规条例在2号令之前仅有一个征求意见稿,而央行所做的实质工作,从外部看来,似乎只有发放准生证这一条。

  监管能力滞后与新兴行业快速发展的矛盾,并不只有在第三方支付这一行业独有。在一个市场经济高度不发达、管制体系内,行业监管之重要性非常突出,监管滞后所带来的问题需要更多的成本来弥补。

  不过,央行当前可能的难处是,对第三方支付行业的监管,外部,没有一个成熟的模式可供参考。内部,第三方支付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部门间的沟通理解障碍重重。

  程善宝说,“支付清算协会的成立,以及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发放,表明国家将支付行业纳入正式监管的时代到来,然而从支付在草根中的兴起,直到央行颁发牌照,已经相差了近十年。”

  在央行颁发牌照后,支付行业将更加广泛地与实体经济进行结合,并对金融体系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此过程中,央行在出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之后,也将陆续制定一系列细化的办法;而基于这些基础性管理办法,证监会、外汇管理局等,也将针对支付企业在相关领域的渗透情况,制定配套的管理办法。

  艾瑞咨询预计到2014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市场交易规模将达到4.1万亿,第三方支付市场潜力巨大。

  6月24日,记者从业内人士处了解到,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相配套的一系列管理办法,如《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已经进入尾声,即将发布。“9月1号之前肯定会出来。”该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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