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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纳影业CFO许亮:看好中国电影发行产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 01:29  第一财经日报

  李晓晔

  近日,刚刚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的博纳国际影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博纳影业”,BONA)首席财务官(CFO)许亮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专访。其就博纳影业倚重电影发行的运作模式是否存在风险等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第一财经日报:据悉,一部电影上映后,票房的40%收入归内容制作团队,50%被院线拿走,发行在其中约能拿到10%的收益,利润在电影产业链中是最低的。你对于电影发行产业的前景是如何判断的?

  许亮:电影的票房收入其实不等同于利润率。尽管我们可以看到院线能够拿到票房收入的40%~50%,但他们有人工、广告、营销等方面的投入。而电影制作,实际能够拿到的票房份额在20%~30%,但是他们的利润率与他们的投资成本有很大关系,亏损风险相对较高。

  对于发行商来说,有佣金、买断等几个模式,广告等成本基本上由制片方支付了,相对于发行自身成本,发行的利润率基本上能够达到35%。另外,中国人均看电影数基数很小,市场潜力巨大,所以我们对电影发行产业前景还是看好的。

  日报:目前,华谊兄弟、星美传媒这些电影制作公司也在进军电影发行市场,那么你们在多大程度上会受到影响和冲击?

  许亮:他们之所以进入这个市场,看中的正是发行这一块的利润,但是各家的侧重点会不一样。而且整个中国电影市场是巨大的,我们认为这个市场里应该有竞争,目前这种竞争格局也是良性的。

  日报:博纳影业极为倚重电影发行的模式是否存在风险?公司有何防范措施?

  许亮:因为美国证券法律的要求非常严格,我们必须要提示这个风险,但是这个就相当于星巴克在杯壁外侧标注——小心烫伤一样,其实发生的可能性非常小,我们与37家院线都有合作,只要对方是理性合作方,大多数时候还是能够有一个共赢共生的局面。

  日报:2005年7月,文化部等五部委出台了《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禁止外商投资设立和经营电影发行制作公司。在博纳影业的股东中,红杉中国等外资创投通过复杂的股权结构设立开曼群岛公司,间接持有股权。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许亮:这个内容的文件是在2007年正式出台的。当时,几大部委给出了一个半年的缓冲期,我们利用这半年对公司股权结构进行了安排,做出了目前这种以开曼群岛公司为结构主体的模式,这在国际上是符合惯例的。我们也与相关部门沟通过,这种股权结构安排,完全符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日报:优酷、当当、博纳影业等中国企业近日都在美国上市,掀起了新一轮中国企业美国上市潮,但这类公司在A股上市明显会融到更多资金,而首日上市的博纳影业下跌22.59%。博纳影业在美上市考虑的是什么?怎样看待在美上市前景?

  许亮:博纳影业主要是从自身发展考虑。目前我国每年只允许引进海外20部片子,但如果与海外制作商合作拍片,有足够中国元素,或可以绕开20部引进片数量的限制,从而达到广泛开垦中国电影市场的目的。博纳影业首日下跌,与海外投资者没有完全理解博纳的结构与盈利模式有关,我们更看重的是加强长期带给投资者的回报,短期的涨跌不会太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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