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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遇袭获赔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 09:50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昨天,方舟子代理律师彭剑透露,两方(方舟子、方玄昌)遇袭案民事部分一审宣判,其中方舟子获赔500元,方玄昌获赔2174.54元。

  据彭律师介绍,方舟子在民事赔偿部分,提出的索赔内容主要是稿酬损失,要求肖传国赔偿其误工费4000元,而方玄昌提出索赔,但是未确定数额,本想重新鉴定伤情后再作决定。

  方舟子对此判决显然很郁闷,在自己的微博中回应道:“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

  至于是否上诉,彭律师表示等与方舟子商量后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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