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肖传国被判赔偿方舟子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9日 04:02  京华时报

  ■“方舟子遇袭案”追踪

  本报讯 (记者 王丽娜) 方舟子、方玄昌遇袭一案,“打人教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终审获刑5个半月(本报曾多次报道),该案的民事索赔部分于昨天上午也有了一审结果。石景山法院一审宣判,肖传国、戴建湘等人连带赔偿方舟子误工费500元,赔偿方玄昌医疗费、营养费2174.54元。

  方舟子、方玄昌与华中科技大学教授肖传国的多年恩怨,终以二方被打暂时“告一段落”。昨天上午,继刑事判决后,石景山法院对民事索赔部分作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肖传国等人给方舟子、方玄昌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方舟子在案发后先后8次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误工事实客观存在,但因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误工损失费,法院酌予考虑为500元。法院判决肖传国等人赔偿方玄昌医疗费、营养费2174.54元。方玄昌索赔的精神损失部分未获法院支持。

  宣判后,方舟子即在微博上写道,“赔偿我500元是什么意思?让我请客用的?”方舟子对本报记者表示,“赔偿500元,这有点搞笑”。方舟子说,他的医疗费不多,且没有留票据,因此未主张赔偿。误工损失是基于两个专栏没写,提起附带民事索赔是为了能参与到诉讼中了解案情,并不在乎赔多少,“但法院按一天62.5元计算,这个标准太低,是按农民工的标准”。昨天晚上,记者联系方玄昌时,他尚未看到判决内容,但他表示,“判多少已不再重要,刑事判决已经那么轻了”。二方的代理律师彭剑表示,他将和二方商量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肖传国的代理律师高子程说,肖传国曾对民事索赔部分表态,“法院判多少赔多少”。

  ■案情回放

  肖传国因对方舟子、方玄昌等人在互联网和其他媒体上质疑其学术成果不满,接受了其远方亲戚戴建湘找人殴打二方的提议。后戴建湘找到许立春,许立春又纠集他人伺机殴打。今年6月24日,许立春等人持铁管殴打方玄昌,致其头皮裂伤等,经鉴定为轻微伤。8月29日下午,许立春等人在方舟子所住小区附近,持铁管、铁锤殴打方舟子,致其腰骶部皮肤挫伤。肖传国等人被抓获后,二方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方舟子向肖传国等人索赔误工损失4000元。方玄昌索赔医疗费等10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失费10万。

  ■相关新闻

  方玄昌等6人获得记者援助金

  本报讯 (记者孙乾)近日,首都记者援助项目公布了第二批受援记者名单,方玄昌、王克勤等6名记者获得援助金,同时项目聘请律师专为记者维权。

  首都记者援助项目自今年9月启动。日前,《财经》杂志记者方玄昌、《中国经济时报》调查报道部主任王克勤等6名因调查采访致使身体、生活遭受损害的记者,接受了首都记者援助项目的第二批援助。

  据了解,记者援助项目包括援助金每人5000元。此外,中国产业报协会聘请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学副教授、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泽作为协会的法律顾问,专门指导首都记者援助项目,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记者提供法律指导和帮助。

> 相关专题: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