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传涛
据报道,10月10日,方舟子遇袭案一审判处案件主谋肖传国拘役五个半月。肖传国表示对检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名不太理解,方舟子不认可法院快审快判的处理办法。11月4日,方舟子和方玄昌遇袭案二审维持原判,肖传国表示要申诉,方玄昌也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
非喜即忧、非快即仇——原本以为,在“二方”(方舟子和方玄昌)与肖传国这一对敌人之间,任何一个结果都会出现如此简单明了的相反态度。没想到,世界上最奇怪的事还真发生了,当“寻衅滋事罪”与拘役五个半月的量刑出来之后,被告与原告竟然都出现了“不满意”的情况。可按理说,如果量刑过轻,肖传国自然会比较满意;如果量刑过重,“二方”自然也会就此罢休。那么,双方都不满意的原因在于何处呢?
结果只能有一种,即双方都认为量刑不妥。一者, “二方”多次想以“故意伤人罪”乃至“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将肖传国告上法庭,然而,结果却只是个“寻衅滋事罪”。本质的区别在于,前两者罪当判刑,后一者只是拘役。自然,“二方”没有达到心理预期。二者,肖传国是知识分子,是准院士,以一个近乎“流氓无赖”的“寻衅滋事罪”给肖传国定罪,还是有损我国知识分子的伟大形象的。所以,肖传国作为文化人,自我感觉是丢不起这个人的。
其实,在笔者看来,除了这两者“不满意”之外,还有更多的人对判决“不满意”。首先是法庭外面那些未治愈的、想得到赔偿的患者及家属。再就是有部分学界人士想知道一下所谓“肖氏反射弧”究竟是真是假;再次就是广大百姓想要看一看除去打人之外,肖传国对于“学历造假”有没有付出代价。悲剧是,对于以上三者,法庭都没有做到回答。我们说,即便法庭对于“肖氏反射弧”此等医学科技不甚了解,那对于肖传国的“学历造假”也应该有个交待。很遗憾,法庭没有对此作出了断。
笔者只能下这样的结论,对于方舟子和肖传国一案,法院的判决结果近乎“无人满意”。这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司法界的一厢情愿,还是“二方”、肖传国、患者与公众都太爱吹毛求疵了?在笔者看来,其实大家都不满意的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国学术界对于学界人的造假、袭击等所有事都太过沉默,以至于肖传国不会认识到自己造假的错误所在;而方舟子及公众则失望于肖传国没有为自己的造假付出应有的代价。无人满意的结局自此形成。
只有学术界、医学界对肖传国雇凶打人、学历造假与医术行骗等所有事宜给出一个综合判定,并且必须让肖传国认识到他的错误所在,判决的公信力才会得到每个人的认可。然而,国务院学术评定委员会没有发言,医学权威评定机构没有发言,肖传国的母校也没有对其作出有信服力的处罚,法院也只能轻描淡写、糊涂了事了。招致所有人的不满,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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