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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传国上诉称方舟子案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9日 15:43  北京晚报

  本报讯 今天是肖传国寻衅滋事一案判决后的第九天,肖传国(微博)的辩护律师上午正式向法院提交他的上诉状。上诉状中称,一审判决程序错误、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甚至被舆论引导。

  肖传国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今天上午他已经代表肖传国递交了上诉状。肖传国的上诉理由主要有四点:

  首先是程序错误。此案既然影响重大,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也作了无罪辩护,就不能以简易程序审理。

  其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被告人有故意伤害的事实,现在的判决认定背离了公诉机关自己依然认定的故意伤害事实。

  第三,此案适用法律错误。肖传国有伤害故意,也实施了同意针对特定人的故意伤害行为,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害人的伤情不构成轻伤,因此肖的故意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对肖传国作出治安处罚。

  最后,此案判决被舆论引导胁迫,背离了法律,迁就了舆论。这样的判决生效后,对今后的审判将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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