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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是什么让肖传国举起了锤子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8日 14:43  南方人物周刊

  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肖传国这种医生“勇敢”地将还没弄明白的手术用于临床,把病人当作了自愿跑来的实验室小白鼠

  本刊记者 李珊珊

  9月21日,喧闹一时的方舟子遇袭案终于告破。当晚,北京公安局微博“平安北京”公布:华中某大学医学院泌尿外科主任肖传国认为方是民与方玄昌(《财经》杂志编辑)对其学术“打假”,导致其未能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因而买凶泄愤。

  方是民网名方舟子,以学术打假而闻名中文网络;而肖传国则为一项“有望获得诺贝尔奖的手术”的发明者,一位落选过3次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一时间,肖方两人的私怨争端见诸各大媒体头条,仿佛这只是一场私人恩怨,只不过一方是“知名教授”,一方是“打假斗士”,然而,这是事实吗?

  纵观肖方数年的恩怨纷争,其争端的焦点是肖传国的“肖氏反射弧”是否有效,以及对这种疗法进行大规模推广是否违规?

  肖氏手术的具体操作是把患者一根支配下肢的体神经切断,将其与控制膀胱的内脏神经相连,形成新的排尿反射弧。上世纪80年代,在美国读书的肖传国想到了利用该“反射弧”,并在猫身上进行了实验。1995年,时任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助理教授的肖传国,开始在河南平顶山煤业集团总医院的截瘫矿工身上做临床试验。2004年,卫生部对肖氏反射弧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将其鉴定为“国际先进”,建议推广应用。

  2005年9月,在接受某网站在线访问时,方舟子称肖的所谓“国际公认”的理论,是利用国内外信息不对称的“自吹自擂”。当年,肖传国参加中科院院士补录并失败。他认为,是方舟子的“污蔑”使他落选院士,遂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方舟子告上了法院。当时,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判决肖传国胜诉。

  2006年,被美国媒体报道为“在中国已得到推广”的肖氏手术在美国开始了临床试验。2010年7月19日出版的《泌尿学》杂志8月号刊登了Peter等人1年病例随访的报告:腰-骶神经搭桥术对脊柱裂患者的疗效研究。Peter等人记录到:9个病人中有7个实现了搔抓后膀胱压力增加,但没有病人实现正常排尿,另外,有1个病人出现了足下垂,且一年后并无改善。实验结论中,作者指出:我们需要更多的病人和更长时间的随访以衡量这种新手术的风险与收益是否划算。

  杂志同期刊登了两位专家对这个结果的评论,其中,加州戴维斯儿童医院的Eric A. Kurzrock认为:“这次的结果……与肖所宣称的110例手术儿童中成功率87%有很大的出入。”并指出,“目前的手术还是停留在纸面上(Research Proposal)比较合适。”

  9月23日,方舟子代理律师发布消息称,接受肖氏手术的两位儿童状告郑州神源医院虚假宣传的案件,将于2010年10月12日上午在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少年审判庭进行证据交换。不久前接受采访时,肖传国曾表示,单在神源医院,肖氏手术就做了1400多例。微博上,方舟子表示:“肖没对警方说实话……部分受害者正起诉肖的医院,这才是肖疯狂报复的近因。”

  至此,上述讨论中,仿佛肖氏手术是否有效成了问题的关键,它若无效,便是肖在欺诈,但倘若它有效呢?或者,我们是不是可以讲,肖传国惟一的错只是他执着于自己的手术呢?

  在上述所有的讨论中,我们都忽略了一点,无论疗效如何,把一种未经证实的手术如此大规模地直接应用到患者身上,这种做法,程序上是否合理?

  9月23日,《科学》杂志相关报道中提到,去年5月,中国的卫生部发布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把具有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医疗技术划归“第三类医疗技术”,并规定其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文章指出:“我们并不知道肖的手术是否在(第三类医疗技术)清单上,但在中国,并没有临床试验证明过这种手术的有效性。”

  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的约束,肖传国这种医生“勇敢”地将还没弄明白的手术用于临床,把病人当作了自愿跑来的实验室小白鼠——如果成功了,没人追究他的医学伦理上的原罪,而且金钱和声望将随之而来;失败了,也不会有人去追问这些被他牺牲掉的病人的生死。

  好的制度,会把罪恶掐灭在它的源头;坏的制度,则是小恶成长为大恶的温床,如果没有完善的探索性医疗技术市场准入的法律规范,我们可以想象,如肖传国这般“把病人当成小白鼠”的故事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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