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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豪泰用搜索不正当竞争 赔桔子酒店6.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2月17日 11:50  法制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桔子酒店告格林豪泰酒店和雅虎网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格林豪泰酒店赔偿桔子酒店经济损失及各项费用共计6.7万元。

  据了解,今年3月,桔子酒店无意间运用雅虎搜索引擎查询“桔子酒店”,谁知搜索结果中显示出根本不存在的“桔子酒店99.8元商务房”字样,而且附注“定桔子酒店不如来格林豪泰酒店”等内容,点击该标题链接到的竟是格林豪泰酒店公司的网站。为此,桔子酒店以涉嫌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格林豪泰酒店和雅虎告上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格林豪泰酒店的行为已经明显违反了市场竞争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据此,法院一审判决,格林豪泰酒店赔偿桔子酒店经济损失及各项费用共计6.7万元,同时在其官方网站首页连续30日刊登消除影响的声明。

  据记者了解,桔子酒店与雅虎网站之间的纠纷,已经通过庭外和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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