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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消协315网站被指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6日 08:56  新闻晨报

湖北消协315网站被指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

图为企业收到的“湖北省消委”函件

湖北消协315网站被指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

图为企业收到的“湖北省消委”函件

湖北消协315网站被指借屏蔽投诉信息敛财

图为湖北消委官网的联系方式中没有列出电话 网站截图

  企业需缴年费8千至2万元不等 湖北消委称企业收到文函系伪造

  晨报记者 姜 鹏 实习生 杨丽娇

  企业缴纳每年8千元到2万元不等的会员费,“3·15”网站便可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彻底根治企业心头之患。没有人能想到,这竟然是消协方面开给企业的“金点子”。日前,本报接到湖北一家企业的投诉材料,反映湖北省消委以帮企业屏蔽掉消费者在“3·15”网站投诉为由,要求企业成为会员进行敛财。

  本报记者就投诉内容与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核实,该委秘书长贾民乡介绍,企业投诉网站(www.hb315.cn)确系消委官方网站,上述函件亦系消委发布。不过,贾民乡以企业出示的函件联系电话与“原件”有出入为由,推断有人伪造上述文件,冒充其官网对企业进行敲诈。

  然而,湖北省消委官方网站属私人独立经营,消委发文卷入官网敛财风波,公正性受质疑,诸多疑问把湖北消委及网站一起推到了风口浪尖。

  [企业投诉]

  交了年费就可屏蔽消费者投诉

  日前,晨报记者收到来自一家湖北企业的邮件,讲述了与消委间一段特殊的经历。3月15日前夕,该企业接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电话,称该企业在其网站上遭投诉。一番交谈后,来电人员介绍了“危机公关”之道,邀请该企业加入网站会员,随后向企业传真了消委函件及合作方案(电子版及传真件各一份)。

  按这家企业向晨报独家提供的《关于邀请诚信单位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的函》,遭投诉企业若每年缴纳8千到2万不等的会员费,“3·15”网站便可屏蔽与其有关的投诉信息。在这笔肮脏的幕后交易背后,消费者的投诉帖反而成为消委敛财的敲门砖。记者收到的函件为鄂消委函(2008)12号,加盖清晰的“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红色印章,发函日期为2008年2月20日,联系人余凡、邓国喜。

  函件称,“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www.hb315.cn)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的唯一权威性、指导性官方网站……邀请优秀企业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诚信单位。”此外,文件还附带一份名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2009年)合作单位执行方案”的附件。

  在附件中,诚信单位会员(会员费8000元/年)可享受9项回报,其中第3项为“在湖北‘3·15’总站首页消费者投诉栏中屏蔽消费者对企事业单位的不良投诉信息”;第5项为“帮助企业澄清因假冒伪劣产品给企业造成的名誉损失”;第9项更是称“在省消委的有关评议活动中优先获得参选资格。”如企业缴纳2万元的年费,则可成为高级共建(协办)单位会员。

  这家企业负责人介绍,湖北省消委方面工作人员三番两次来电,要求该企业入会,甚至威胁说:“不交钱,就来查你们。”经再三考虑,这家企业拒绝了消委方面的要求,选择诉诸媒体。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息事宁人,不少企业交钱了事。如今,在该网站会员单位已经约有200家,如按照每家会员单位收取8000元计,这笔会费总经额已多达上百万元。

  [记者调查]

  众多会员企业对此隐讳莫深

  3月20日,记者依照消委文函上的联系方式与对方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自称邓国喜,是湖北省消委“3·15”网站负责人余凡的副手。记者以本企业湖北分公司在其网站遭消费者投诉为由,希望网站方面撤下相关投诉内容。起初,邓国喜显得非常谨慎,与记者仔细核对完投诉内容,企业名称后,语气略带责备地说:“你们怎么不早点找我们呢?”

  记者提示,本企业在湖北分公司方面收到过该网站的入会邀请函。此时,邓国喜放松了警惕,介绍起入会有关事宜。邓国喜证实了,一旦企业入会,的确可享受“包括网站自动屏蔽调关于该企业的投诉信息等9项回报”。他介绍,此后针对会员企业的投诉信息会被系统自动屏蔽,而网站会自动转给会员,“你们自己私下做好投诉人的安抚工作。”他还补充说:“由于全国各地消协网站联网,以后相关投诉(范围)就到此为止,这就建立了根本、长效机制。”

  邓国喜强调,该网站并非对所有企业敞开大门。他举例说,前不久该网站吸纳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入会,但在一次有副省长参加的房地产现场会上,该企业现场遭大批群众投诉,副省长对这家企业很生气。结果,网站把这家企业的入会费退了回去。

  至于入会费,邓国喜先说了“6000元每年”,随后又表示:“价格要视公司规模而定,如果(投诉)经常性出现,费用就要增加。”邓国喜反复强调:“不要把这件事和我个人搭上,钱都是统一汇到工商局的账户上。”

  为了求证邓国喜的许诺,记者登陆湖北省消费委员会“3·15”网站,在网上投诉一栏随意填写了一则投诉信息,点击发表,显示发帖成功。随后,记者选择了一家湖北消协“3·15”网站会员单位,在网上投诉一栏发布了相关投诉信息,点击发表,但网站没有显示。

  连日来,记者尝试联系该网站会员企业,但多家企业不肯发表意见,似乎有所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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