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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称搜索引擎无需为搜到盗版内容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27日 02:28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2月27日凌晨消息,针对盛大文学称拟起诉谷歌一事,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法官周波接受新浪科技连线时表示,根据我国信息网络传播领域的相关条例,搜索引擎无需为搜到盗版内容负责。

  昨日下午,盛大文学在北京召开《中国原创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研讨会,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表示拟对谷歌提起诉讼,要求搜索引擎要有责任感,对具有盗版嫌疑的链接进行必要的提醒和标注。他还指出,盛大文学春节前曾与谷歌进行多方交涉,但一直未得到谷歌的正面回应。

  周波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在2006年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避风港”原则,搜索引擎无需为搜索到存在盗版侵权嫌疑的网页负责。只有在版权方向搜索引擎提供被侵权证据,并要求搜索引擎删除其所抓取的盗版链接,但得不到支持的情况下,搜索引擎才需承担相关责任。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高富平教授告诉新浪科技,上述“避风港”原则已是行业内共识,搜索引擎无需为此负责。换个角度看,搜索引擎还能为反盗版提供帮助。高教授指出,根除网络盗版不能只依靠法律,最好能加强行业之间的沟通与自律。

  周波法官对此有着同样的感触。他表示,由于取证困难等原因,目前利用司法手段来解决网络文学的盗版问题成本太高,也难以达到彻底根治的效果。他指出,正如一些专家学者预测的那样,希望未来互联网技术的进步能给版权保护带来一些改变,同时也希望行业能更加自律。

  侯小强昨日晚间接受新浪科技专访时补充指出,盛大文学此前就清楚“避风港”法则的存在,起诉谷歌之目的不为炒作,也不为索赔,而是希望能提高谷歌对盗版问题的关注度,从而促成双方的深度合作。

  侯小强希望的“深度合作”是,搜索引擎给版权方也提供一个“避风港”,采用“排除法”给非正版的网络文学链接加上存在盗版嫌疑的标识。这种做法在反对恶意软件领域有先例,侯小强认为网络文学领域也可以借鉴。(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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