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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率固定为20% 我市地税暂不跟进
本报讯 (记者 敖祥菲) 个人交易虚拟货币也需征收个税。昨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这意味着个人通过网络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税率固定为20%
北京地税近日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关于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及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国家税务总局首次表态说,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既然是因为卖东西而有了收入,那就是要征税的。”针对目前网上实物交易尚未有具体征税措施,而虚拟货币交易先将征税的情形,国税总局明确回应,只要是因交易获得收入,原则上讲都应该缴税。北京市地税局表示,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固定为20%,同时,北京地税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办法。我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暂不跟进。
网友:七成表示不合理
昨日在新浪作出的随机调查中,截至昨晚7点,有70.34%的网友表示此政策不合理,24.52%的网友表示合理。 一觉得此政策不合理的网友表示,现在出售虚拟货币的大头都是运营商,应该向他们征税,而不是个人。也有网友对该新政的执行表示质疑,“交易是很私人的事情,他们怎么来查询哪笔费用就是出售装备的费用呢?”
网站:短期内会受影响
就此,金山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缴纳个税主要是针对网游公司将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卖给一个玩家后,该玩家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练到更高的级别后卖给另外玩家的政策,与网游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新政出台后,可能有玩家害怕缴纳个税减少收入而减少直接从网游公司购买装备,这在短期内会影响公司某一款游戏的在线人数、营收,不过这将使整个网游行业产生朝更健康、公平的方向发展,长期看来是好的。腾讯也表示,将依法管理虚拟财产私下交易,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腾讯透露,由于虚拟财产私下交易的泛滥已经使网络盗窃形成了产业化规模,从制作木马病毒、到传播病毒、再到网络盗窃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的销赃。
权威解读
其实不是新政策
本报讯(记者 梁龄)据市地税局相关人士介绍,个人通过网络出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个政策其实不是一个新政,而是对新生事物的一个界定。因为网络的兴起,网络玩家之间买卖虚拟货币时有发生,国家税务总局此次下发通知是把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界定为《个人所得税法》所指的财产之一。这也是国税总局首次明确的界定网络虚拟货币交易收入的性质。目前尚未开始对个人通过网络销售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估计国家税务总局还将出台核定个人销售虚拟货币财产原值的相关操作办法。但网民要缴纳这部分收入可以有两种途径:首先支付收入的人有代扣代缴的义务,此外个人也有向税务机关申报的义务。
新闻名词
虚拟货币 虚拟货币是指在网络虚拟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货币。除了各大网络游戏公司所发行的、冠有各种品名的虚拟货币外,使用较普遍的虚拟货币还包括腾讯Q币等。目前虚拟世界的网络交易已经形成了产、供、销一条龙的庞大网上交易市场。而且,产生了专门从事“打币”、“代练”等职业的打工族;也出现了专门兑换各种游戏币的兑换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