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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光木
全面超越美国、德国等成为互联网大国后,互联网之于我们的任务也会相应地更艰巨。综合来看,我国在完成互联网大国的嬗变后应认识到如下4点。
第一,互联网大国不等于互联网强国。互联网普及率连世界平均水平尚未达到,互联网强国自然无从说起。青少年网民占主体的格局一朝不得以彻底改变,取以代之以社会主流人群的网民主体,互联网强国梦想只可能是纸上谈兵。
第二,互联网大国地位是成就更是责任。任何一个互联网大国的崛起都是与其充分履行互联网责任分不开的,如正确、全面、和平、健康地利用互联网这一先进媒介,使之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建设和对外交流服务等,而不是借助互联网的漏洞从事不文明甚至各种非法活动。
第三,互联网大国需要网络理性表达。网络民意虽正日益成为主流声音,但仍呈现出理性不足、冲动有余的特点。这一方面需要我们进一步提高网络表达的理性度,另一方面,也要创造适当的机制正确加以引导。
第四,互联网大国要求网络民意被充分尊重。从一定程度上来讲,网络民意的不够理性影响到公共权力向互联网民意的倾斜程度。网络民意往往具有更高的自由表达空间和真实性。正因如此,才更应受到充分尊重。这是互联网大国区别于互联网强国的最本质特征,也是当前我们最需要加强的。
果能如此,我们才称得上名副其实的互联网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