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须谨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6日 10:1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尹辉 实习生吴小燕

  本期话题

  拍违章又将走上街头。团市委和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日前号召广大拍客出没大街小巷,拿起手中的相机、手机将身边的不文明交通行为拍摄下来。不过,这回拍违章相比以前,增添了多种新鲜元素,譬如拍客、网络、人肉搜索等。

  特邀议员

  单世联(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

  曾德雄(广州市人大代表)

  朱永平(广州市知名律师)

  道德法庭搞不好文明广州

  新快报:此前被叫停的有偿拍违章,如今换个面目又上街头,各位如何看?

  朱永平:个人觉得,这种拍违章其实质是偷拍,而这种偷拍的潜台词,是通过曝光去惩罚违章者。首先我们要定性的是,曝光人家不想曝光的东西,这叫侵犯隐私权。在美国,公布人家的不实形象,就属于侵犯隐私权。什么叫不实形象,就是说偶尔为之而并非个人“主流”的形象,譬如我们的不文明行为,个人的丑态等。

  曾德雄:这个不实形象,我的理解是,某个人在私底角落里偶尔为之的形象,那不是他公共形象。把这种私底下的形象暴露出来,就是违反隐私权。

  单世联:我觉得这种拍违章其实是设置一个道德法庭,对人进行道德和舆论上的审判。现在志愿者用偷拍这种非常规的方法,来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以此来促进社会道德的向上,这说明不文明现象已经很严重了。但我们把他们这种行为公开化,到底会有多大的用处?

  其实我们从小就进行品德教育,时不时还有好人好事表彰,可见我们在掌握人的思想状况、规范人的行为方面,已经做得非常多了。但为什么现在这种不文明现象还存在甚至还比较严重?这些狂风暴雨夹着春风化雨的方式都没有解决的问题,如今搞这么一个拍违章的小动作,就可以把广州的文明程度搞上去?

  新快报:您对它的效果并不看好,那您对它的初衷怎么看?

  单世联:组织者的初衷再明显不过,就是为了响应创建文明城市的号召。这个理由看上去冠冕堂皇,但问题是,不管是政府也好,共青团也好,志愿者协会也好,你到底有多大的权力去跟踪、掌握,甚至监控个人的行为。

  目前公民道德水平还存在一定问题,但这个不应该是政府或者其他组织,用一种不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方式来提高。我们政府也好,公共组织也好,即使是为了很美好的目标,也不能过多地干预公民的私人生活。

  我们要对现代公民进行道德教育,但我们也要反思,看到为什么公民道德还有不足。事实上,很多时候政府对公民是防,是管,是教,而没有真心去信任他,安慰他,帮助他。

  譬如这次,有人不文明了,我们就发动志愿者把他纠出来示众。这不是根本的解决办法。假如广州市允许1万人上街去拍这种行为,我想照片晒出来,整个广州看上去会一塌糊涂。

  维护交通并非团市委职责

  新快报:拍违章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朱永平:在我国,我们的隐私权主要涉及肖像权、人格权,还有姓名权等。《治安处罚法》里规定,不能去偷拍和散布人家隐私的东西,这些拍客的拍摄和在网上传播很可能涉嫌违反该法。此外,这种行为还违反了《民法通则》里关于隐私权的相关规定,像这种在网络上公布人家不雅不实的照片,都属于侵犯人家隐私。

  法律对肖像权的保护是非常明确而具体的,就是说,如果在团市委或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网站上上传这样的照片,到时团市委和青年志愿者协会一样要承担被告的责任。

  所以从法律上来看,可以毫无保留地说,这种鼓励人家偷拍,并以现金奖励的方式,应该马上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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