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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CEO:外界误解了不作恶的本意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 15:21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6月1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周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公司的座右铭“不作恶”常被外界误解。 在参加由雪城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纽豪斯学院举办的传媒专业人士会议时,施密特表示,“不作恶”是为了激发公司内部对企业道德准则的讨论,而非绝对的道德标准,“我们并没有一个‘罪恶标杆’,用于判断恶与善。” 广告策略 施密特还谈到,谷歌对利用网络视频盈利抱有足够的耐心,同时也看到,手机广告正在发展成为最有利可图的广告模式。施密特表示,谷歌将在明年推出新的广告形式,将旗下广受欢迎的视频网站YouTube打造成“赚钱机器”。 在谈及上述新广告模式的盈利前景时,施密特显得较为谨慎。尽管YouTube的视频流量消耗了谷歌大部分输出带宽,但施密特表示,YouTube极有可能引发“一个全新产业的诞生。” “我们不知道YouTube可以带来多丰厚的收入,”施密特说:“但很明显,我们可以从YouTube赚钱。”施密特的乐观基于两个关键因素,“我们知道人们正在观看YouTube视频”,而且“我们有足够多的时间去等待(盈利)。” 在谈及新兴的手机Web广告模式时,施密特称,绝大多数谷歌搜索都来自苹果iPhone手机。由于可以按照手机用户所在位置精准投放广告,“手机广告最终将成为收费最贵的广告模式。” 公司罪恶之辩 施密特还透露,自己7年前加盟谷歌出任CEO时,曾以为“不作恶”只是谷歌创始人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讲给自己的一个“笑话”。 施密特回忆道,有一天,他在办公室里参加一项新广告产品的战略讨论,一位工程师中途插话说:“那是在作恶。”“这句话就像在屋子里扔下了一颗炸弹,大家将工作放在一边,开始讨论道德和伦理问题,那个产品也最终被取消了。”施密特说。 “所以说,‘不作恶’是一种文化规则,一种强制大家讨论的方式,尤其是在一些发展并不明朗的领域。” 施密特重申,谷歌的首要目标不是通过销售广告赚钱,不论广告形式是横幅、搜索、视频、电视还是手机广告,“谷歌的目标不是把一切都变成赚钱的工具,而是改变这个世界……我们的出发点不是赚钱,而是我们存在怎样的问题。” 谷歌成立了非赢利组织Google.org,发展可再生能源、预防疾病和促进政府提高管理透明度。 竞争理论 施密特还驳斥了“谷歌统治互联网”的说法,他指出,尽管在搜索广告市场,谷歌击败雅虎占据主导地位,但雅虎在显示广告市场独占鳌头,是企业进行品牌推广的优选。此外,显示广告的市场规模大于搜索广告。 他以IBM为例提出,在成熟的市场中,大企业之间既能竞争也可以互相合作:尽管数十年里,反垄断法的“阴云”未散,但IBM制定了成为零部件供应商的战略,促成了大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壮大。 施密特将这种公开竞争的风格与微软的赢家通吃策略进行了对比,“这种一统市场的微软模式并不适合一个成熟的产业结构。”施密特表示:“成熟的产业结构是指:人们以公平、合理、公开的方式共同生产‘所有零件’。” 他最后强调:“你们应该坚信,在成熟的产业中,既有竞争也有协作。”(肖恩、王旭)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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