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凶猛 个人空间成垃圾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 15:24  《数字商业时代》杂志

  丁是一个30岁左右的神秘男子,没有人能具体描绘出他的身份,包括每日与他有业务往来的4个年轻女“老板”——在广州市天河区某招待所里办公的4个销售个人信息的网站站长。22岁的王燕琳站长对丁的全部记忆只有一个模糊的轮廓,几个非实名的手机和QQ号,她们称他为“合伙人”。

  然而,从这些网站的产品介绍来看,他和他的下线却掌握着全国数亿人的资料。只要告诉他们一个实名手机号,就可以查出所有者的姓名、年龄、地址、私车型号甚至职业和每月信用卡消费额度。丁只是整个销售链的中间人,每一个有潜在商业价值的人都有可能从他的手中经过,而成为有偿信息。

  记者以买主身份接触到南京开网站卖数据的一位自称“谢先生”的数据贩子,其展示的数据库目录极为详尽,在数百个子目录下可以看到多个省市的车主资料、移动联通数据、不同阶段入市的股民资料、宝马车行资料、银行金卡会员资料,甚至还有亚健康人群名单、顺德电器老板手机号码、上海高尔夫会员、深圳万客会会员等极为细致的名单。

  而在“谢先生”提供记者验证数据真实性的名单中,某市全球通银卡客户的资料涵盖了手机号码、姓名、住址、手机型号、月消费额度、所属营业厅和手机状态,绝大部分手机号码的状态栏写着“可催可停”的字样。

  更令人不寒而栗的是,拥有这样能力的人绝非少数——搜索关键词“手机名录”,Google在0.23秒内给出的答案共822000条。以前10页100条搜索结果进行非标准样本统计,其中80%以上是以独立的域名网站或公司主页名称进行直接发布的,其余则是埋藏在论坛、B2B商务网站、公共黄页或个人博客中。

  学校把我们卖了!信息流失无所不在

  把我们的信息完全置于“裸露”境地的人无处不在,除非你与世隔绝。他们可能是医院里笑脸相迎的前台护士,可能是一脸严肃的公务员,甚至是学校里为人师表的园丁。

  2006年,在报社工作的钟玉与丈夫和同事三人共同报考了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新闻学在职研究生。在随后的几个月里,钟玉与丈夫两人的手机不断接到各种考试培训公司甚至英语枪手的广告短信。

  起初夫妻二人还善良地坚信这样一所名牌学府不可能将自己的信息外泄。直到翌年4月——第一次英语考试前夕,三个人一起在学校复习的时候,手机铃声依次响起。打电话的是一家名为“环球卓越”的培训公司,同一名业务员。

  钟玉三人当年是一起到学校报名的,学号也紧挨着,末位分别是35、36、37。“最夸张的是这个电话居然是完全按照我们学号的顺序打过来的。”钟玉这时才不得不相信:“学校把我们卖了。”

  其实,不仅是学校,可能出售你信息的还包括医院、银行、电信运营商、商场、4S店、房地产商、少数政府部门等无法穷尽的各类组织中有掌握数据权限的个人,当然,这种做法是非官方行为,也往往只出现于管理不够规范的机构。

  钟玉与同学曾经先后到学校反映,但得到的答复完全相同:我们不可能透露学生信息,学生肯定是在咨询或者报名时在别的地方登记了同样的信息。“这种短信其实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至少我和老公手机先后响起的时候,只看一个就够了。”钟玉说:“但我很想知道,我们到底值多少钱?”

  3万元拿到50多万养犬人信息

  公关突破信息源

  我们值多少钱?刘榜(化名)的经历回答了钟玉的疑问。他是北方一座大城市经营宠物用品的经理。

  2006年,这位刘经理从福建老家凑了10万元出来创业。可是微薄的资金使他面临进退两难的选择。开实体店面,高额的店面租金和备货成本根本就无法负担,而如果网上经营又会被淹没在当地2万多家网店的海洋里,步履艰难。

  “整个2006年我们经营得都非常惨,根本打不开销路。”刘榜回忆,“直到2007年才开始有了起色,我们的广告确实起到了作用。”刘榜所说的广告正是手机短信。

  2007年春,刘榜通过朋友介绍辗转找到了该市公安局养犬管理部门。经反复公关,双方以合作的形式签订了协议,管理部门向该企业提供了该市所有登记在册的50多万个养犬人的信息,而企业在直投和发送手机广告的同时,发送公安机关养犬管理宣传彩页。整个公关过程和履行协议的总费用约3万元人民币。

  “这个买卖是在太划算了!”公关胜利之初,刘榜就对自己的这一“明智”决定大加赞赏。“50多万个养狗人,手机短信配合直投广告,按照最低2%的广告效率,也就将有1万多准客户,就算每人每月养狗要花300块钱,哎呀呀,前途无量啊!”

  “这种事当然你不可能直接给对方送礼,这样谁也不会接受。”刘榜在向朋友介绍经验时这样说,“所以这种事要以一种公对公的形式来谈,这样无论任何人问起来,都能拿到台面上说。”仅仅3万元的成本,是否到哪都能买到信息呢?“这就要看个人的公关能力了。”

  一次完整的攻关,50多万条个人信息完成了从代表国家的公有资源到企业私有资源的过程。那么在这次公关之后呢?会出现多少个“刘老板”,在“刘老板”之下又会有多少某老板?

  前文提到的“谢先生”透露,“曾经有个外地朋友,在拿到驾照后不到一个小时就收到了卖车的广告短信。也有孩子刚刚降生,家里人就得到短信推销母婴用品的,其实都是因为有人控制了相关机构的数据后台。”

  “谢先生”表示,数据源头的突破往往是“半官方”的形式。即通过各种“商业合作”,从源头利用公关取得数据,公关者最初还不是数据贩子,而是数据的使用者,但很快这种身份就会发生变化,个人数据也将经过无法统计次数的转卖。

  我们在北京和其它城市都有点

  神秘的纽带——合伙人

  如果说那位刘老板只是巧妙且相对“善良”地运用了非公共的资源,那么另有一群人则不那么单纯。他们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各行各业中寻找着突破口,他们行踪诡异、手眼通天。

  王燕琳是今年1月到广州的。一个月后,择业无门的她看到了这样一条广告:“加入XX信息营销网络,轻松获得万元收入!”在回答了对方一番盘问之后,第一次也是到现在唯一一次见到了“合伙人”。在交纳了5000元保证金后,她正式入行。

  在两天网络和电话的交流中,王燕琳对记者伪装的这个大买主并无太多戒备,但是一旦提及“合伙人”这个话题,就会触动她的敏感神经。出于生存需要的这种忠诚,无疑又给这个神秘人增加了更多的保护和遮掩。

  “合伙人”自称姓丁,在与王燕琳的合同中规定:丁与王是商务合作关系,丁为王提供办公条件和数据库产品并每月进行更新,丁负责在网上建立销售推广,而王按照销售比例直接通过网上银行向丁支付使用费。

  丁提供的数据库就是“手机名录”,包括各种不同人群的姓名、手机号、家庭住址甚至身份证号。王燕琳说丁的这些信息直接来自汽车4S店、房地产商、通信企业、银行甚至某些政府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

  王燕琳说:“我们在北京和其他城市都有点”,这些“点”就是各个部门和企业中有信息控制权的人物,但是这些“点”也从来没有跟王燕琳和她的同事直接联系过,丁是他们之间的纽带。

  给我一个号码,我能查出一切

  铺下天罗地网

  王燕琳是一个22岁的青海女孩,说话有些木讷,除了能熟练的介绍自己地“产品”外,说起其他的话题他有点“跟不上趟”。她的网站叫“业绩王”,刚开始在网上接触的时候,入行时间不长的她却对有这样一个网站显得不甚了解,比如她会没精打采地问:“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得知在网上能够搜索到她以后,她松了口气:“看来合伙人还是干了点事。”——王燕琳的这个网站是丁不久前建立起来的。

  在她的网站上,包括这样的内容:北京市2007新入住业主手机名录100万条,截至2008年1月北京全部车主手机名录120万条,2007年北京航空客户会员手机名录,北京全球通VIP用户名录24万条——当然这些数据还包括全国其他主要城市,每一个分类目录中少则数百万多则过亿。这些信息大都包含了详细的住址、电话及身份证号。

  当问及这些信息是否真实时,对方信心饱满:“不信我可以替你验,给我一个车牌号,我能够替你查出他们的姓名、手机和住址。”在记者将自己所知的3个车牌号告诉对方约20分钟后,对方查出了结果,其中1个没有记录,另外2个完全吻合。

  如果不是在此后两天的接触中有了进一步了解,记者完全无法想象远在广州网络那端的是一个何等神奇的人物——她仅仅是整套销售系统中最低层的一个终端,那个网站也只有一台托管的服务器,而网站上全部5名在线销售人员全是她自己。

  王燕琳每天上午9点半上班,晚饭时间下班回住处。虽然她那台旧笔记本在任何地方都能上网,但是她还是坚持每天去她的办公室——与其他3个女孩合用的一间9平方米大的招待所房间——另外3个女孩则是她的竞争对手:其他3家公司的“老板”。王燕琳称他们为“同事”。“办公室”的主人是这家招待所,4个人需按月缴纳房租。

  打死我也不说幕后是谁

  底层永远是底层

  体面的站长却并没有体面的收入,王燕琳现在每月的收入大约1200元,每月除了吃住和与其他“同事”一起租用“办公室”的钱以外毫无盈余。“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没有受骗还真是万幸,但是现在实在太难了,有别的办法我也不干这个。”王燕琳说。

  “我是没赶上好时候,现在这行越来越难做了,一方面事业单位接到投诉多管得也就严了,另一方面网上互相抄袭和作假的人越来越多,自然也就从卖方市场变成了买方市场。”说这话的是北京一位资深的“行里人”,姓文。见面的时候他也不愿透露真实姓名,只说“熟客”都管他叫文总。“2004年以前,1条普通的手机资料就是1毛钱,您要是买10万个人的就是1万块,而现在只能撮堆卖了。”

  而前文提到的“谢先生”则表示,眼下的数据已经远没有当年值钱。在他的数据库报价目录中,北京1300万手机号码仅售1200元。“因为没有姓名和住址,只有号码。”“谢先生”说,“低质量的数据一条1~2分钱,高质量的可以卖到1~5元钱。”

  文总是2004年开始在北京做“信息”生意的,然而到现在买卖仍很冷淡,在他的电脑里没有那么多花哨的分类,只有百万余条北京车主的信息。在圈子里混了近5年还混不上去,文总现在正在转行,卖纸质的企事业单位黄页,“销量也算不错”。

  在文总的办公室里,除了3部电话和一台笔记本电脑外,还有一辆已经看不清商标的电动自行车和两块备用电池,住在南三环的文总一直就是靠这辆自行车跑遍四九城联系买卖的。

  这个“黑市”里圈子是松散的,却也有明确的上下层关系。虽然没有法律或是什么黑道规矩的约束,个人的生存需要和直接经济利益成了保护自有资源的无法突破的坚壁,外人根本无法渗透。因为这种信息的复制和传播几乎不受约束,所以“没有人会透露自己的上家,底层永远是底层”。

  如果西西弗斯的巨石压在我们每个人的肩膀上,那么这些低端信息出售者肩上的分量只能更重。弱肉强食的生存本能之下,发展上线、扩大下线成为必然的选择。我们知道他们只是食物链中最弱小的捕食者,在他们的背后隐约藏着一个甚至一群更强大的“势力”。他们到底是谁?有压迫感的强大存在而又完全透明。这个问题就连在这个行业内从业5年的“文总”都无法回答,在利益的驱使下,所有的人选择都惊人一致——“打死我也不说”。

  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这种买卖是违法的

  擦边球还是出界球?

  数据贩子们也如同中国南北方不同性格的“商帮”一样,南北差异巨大。那些敢于建立网站,并且大张旗鼓地吆喝叫卖的多数都集中在南方城市,其中广州、深圳较多,而他们在北京的同行文总则如履薄冰,甚至在遇到买主时也要小心盘问才肯见面。

  这一做法是对是错,不仅商贩自己弄不明白,甚至目前连法律界也看法不一。法律专家、中国律协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主任吴革律师在接受《数字商业时代》采访时明确表示,未经个人允许而将个人信息转给他人并从中获利属于违法行为。这一点虽然没有明确的法条规定,但是违反了民法通则的基本规定。

  而另一位该委员会的委员,北京方元律师事务所的康健律师则表示,这些商贩和泄露者的行为虽然对个人构成了侵害,但是“民法通则中对于个人隐私并没有细化,手机号是否算隐私权无明确规定”。她认为,这种行为既不触及《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得到行政处罚,又无法进行刑事诉讼,只能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

  截至目前,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自组织专家起草已近5年,仍无结果。法无明文则不为过,前文提到的“谢先生”对法律问题毫不在意,并继续在网上大声叫卖着各种数据库:“因为眼下并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这种买卖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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