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博客解禁有喜有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 11:55  南方日报

  国际奥委会对于奥运会的形象和报道素来非常重视,控制也非常严格。其中一个规则就是不允许非媒体类人士发表关于奥运会的评价,禁止运动员在奥运会期间写博客。

  本届北京奥运会前,国际奥委会“与时俱进”,重新修改了奥林匹克宪章,允许运动员撰写自己的博客,但同时对博客的内容给予严格的控制。

  网络时代促成解禁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第45条规则的附则3规定:“除非经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许可,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任何运动员、教练、训练员或官员在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都不得将其本人、其名字、图像或运动比赛用于广告目的。”第59条规则的附则5规定:“在整个奥林匹克运动会期间,任何运动员、教练、官员、新闻随员或其他已注册的参加者,决不能注册为记者或其他媒体身份或以这种身份行事。”

  在19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开幕式上,美国NBA的明星球员约翰逊在代表美国队走进开幕式的会场时,即时使用自己的手机直接向播放开幕式的美国NBC频道转播主持人表述自己的心情和自己所看到的一切。这一举动在事后遭到了国际奥委会的严厉斥责,并被美国奥委会处罚。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国际奥委会在2004年雅典奥运前重新更新了一些规定,强调了禁止运动员个人通过互联网发表看法,并通过他们的口采访其他运动员。

  近4年来,博客热潮席卷全球,在网上抒发自己的感情,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生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紧张刺激的奥运比赛期间,不允许运动员记录自己的生活,也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于是,国际奥委会终于“松口”,允许运动员写自己的博客。

  诸多规定漏洞不少

  国际奥委会目前对运动员博客没有非常明确的规范管理。要对一篇文章给出一个确实的框框,也不大容易。因此国际奥委会发言人反复强调的是“高贵有品”(dignifiedandingoodtaste),似乎是希望通过运动员自身的道德品质,来维护博客的规范化。

  “高贵”指的是运动员对自己身份的肯定和爱惜:运动员不得作为“兼职记者”,将自己由于特殊身份而得到的信息卖给媒体。当然,免费送给媒体也不行。

  为了保护合作媒体以及赞助商的利益,国际奥委会要求运动员不得在博客上发表奥运赛事、开闭幕式、颁奖仪式和一切需特定许可方可进入区域的音频与视频,静止图片也不得涉及赛事;页面不得同时出现运动员自己的赞助商与奥运赛事图片。

  “品位”指的是奥运远离政治这一国际奥委会的长久主张。运动员博客中不得披露任何与奥运会东道主安全、组织等相关的信息。对于这个主张,多数西方国家奥委会表示并不会严格执行,但他们同样认为“短暂的几天观察,其观点并不一定准确”,“运动员更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赛场上。”

  国际奥委会的这些规定,到底能对博客起到多大的监督作用呢?姑且不论国际奥委会有没有如此大的人力物力在奥运期间去监管所有运动员的博客,而且如何抒发自己的感想又不涉及评论身边的人和事,同样也是一个模糊的界限。

  此外国际奥委会不要忽视了,大批运动员的博客并非他们自己亲笔写的,不少网站早就找好了写手,每天连线运动员讲几句话,然后再由写手代写。这样的博客完全真实性也大打折扣。

  对于不能涉及经济利益或者打广告,知名运动员博客落户哪个网站,本来就是为该网站打的一个大广告,如此之类众多的周边效应,恐怕是国际奥委会也无法控制的。本版撰文梁燕余娜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本文导航:
·门户网站火拼明星博客
·门户网站火拼明星博客(2)
·运动员博客解禁有喜有忧
·博客真能“高贵有品”吗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