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修改评价规则引发信用激辩(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 13:29  南方日报

  改变信用体系的单一局面?

  对于围绕评价门和好评率的观点对碰,淘宝方面一直没有正面作出回应。不过,有不愿具名的淘宝内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半年前,网上“1万块钱买一颗钻石”的帖子让网络信用火爆异常,但淘宝已经意识到了这种过火后面的危机。以前的评价规则妨碍了很多买家给出“中评”和“差评”的真实意图,普遍的、畸高的好评率减少了评价的参考价值。

  据称,在淘宝的计划中,好评率只是其中一种参考指数,淘宝还为消费者提供了很多权威的参照物,比如消费者保障计划、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等。“淘宝此举是为了降低信用体系单一的局面。”该人士表示。

  不过,外界对于淘宝改变评价规则的做法,存在着更多“阴谋论”的观点。有观点认为,淘宝网目前正积极开拓新的B2C平台“淘宝商城”,原来可对恶意评价进行有理由申诉的规则使得淘宝网需要配置很多客服人员处理纠纷,人力成本居高不下;而新规则出台之后,淘宝网则可以削减客服人员,把人力资源集中到新的B2C平台上。

  还有观点认为,淘宝之所以改变淘宝C2C卖家的评价规定,正是为了凸显淘宝新B2C平台的优势,把更多老的淘宝商城用户拉到收费更高的新平台之中。

  对于这些观点,淘宝方面没有给出正面回应。不过,不管真相如何,网络购物原有的信用体系无疑是走到了又一个十字路口。作为平台的提供者,淘宝正试图在信用体系中加入更多新的安全保障。但是,这种努力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还取决于各方的善意。

  -名词解释:

  淘宝的信用评价体系

  在虚拟的网络购物环境中,信誉无疑是一个网店能否成功的关键。据了解,买卖双方在淘宝网上每完成一笔网络交易,买家都会对卖家的商品和服务进行评价,包括“好评”、“中评”和“恶评”。卖家每笔交易收到的评价将累积构成“信用度”和“好评率”,相当于一个卖家或网店的信誉和品牌。

  为避免买家随意给出评价,淘宝网修改之前的评价规则规定,卖家可在收到“恶意评价”时进行申诉,只要提供证据证明收到的评价不符实际,就有可能恢复信誉。根据淘宝的定义,“恶意评价”是指评价人没有根据实际交易情况作出公正的评价,并对被评人的信用造成影响;或故意利用朋友、自己其他的用户名对他人进行“差评”。

  不过,修改后的规则规定,除了几种情形之外,卖家收到的“中评”和“差评”将不能够得到修改。这几项例外情形包括:1。在评价中有污言秽语、色情、辱骂、违反“和谐社会”精神风貌的言语;2。涉嫌同行业的恶意评价;3。在交易过程中,评价方利用中评或差评,对被评价方进行威胁,或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不退货退款、降价等);4。凡使用淘宝推荐物流而引起的中差评(如少货、到货时间晚等等情况)。

  -观点对对碰

  反对方:

  买家恶意差评易如反掌

  卖家“淡淡de香”:现在,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买家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比如,在商品没有缺陷的情况下要求退货换货甚至更换价格贵的商品,如果我们做不到的话,他们将给予我们差评。因为只要不“骂娘”,只要不被证明是同行,就没人监管。

  卖家“zhuchao”:修改评价后漏洞更易被利用,现在要诋毁竞争对手几乎不用成本。同行可以随便注册几个账号,通过小额交易并给予恶评来影响竞争对手的好评率,只要不骂人,不提出退货降价等要求,不被看出来是同行,成功率几乎百分百。

  支持方:

  100%好评率未必客观

  网友“脚上纹翅膀”:我已经有着好几年网购的经历。现在,决定是否要在一家网店买东西,很少看这家网店的好评率,倒常去查看其他网友在这家网店留下的评语。和店主进行沟通,从中了解店主态度是否诚恳等等。

  买家mimeme:不要迷信100%好评,因为有时候好评也未必都是客观的。相反,有“差评”和“中评”的对比才能说明卖家的“好评”是真实的。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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