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卖场三大陷阱“忽悠”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7日 03:50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廖爱玲)北京市工商局昨日发布消费提示,到电子卖场购买电子数码产品,务必提防不法商家设下的三大陷阱,防止被“忽悠”买下价格高、品质低的电子产品。

  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指出,近期相继接到消费者反映,在一些电子市场内本打算购买自己看好的电子产品,但商家却表示这款产品问题多,极力推荐另一款号称高配置低价格的同类产品,但当消费者买回后才发现非但配置不高,价格也要高出厂家建议零售价近千元。消费者又无法证明商家的口头宣传存在夸大或虚假,往往无法受理投诉。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购买电子产品前应通过多种途径,了解预购商品的性能、多比较价格。

  陷阱一:诱导购买。商家故意拿出故障机或启动事先安装的“故障程序”向消费者展示,反复强调此款电脑会经常出现故障,之后就开始极力推荐另一款所谓的“价格更低,配置更高”产品,消费者购买后才得知上当。

  陷阱二:口头承诺。大多数商家只是口头承诺产品配置,不会在发票或销售合同上注明。当消费者发现与实际不符时,经营者根本不承认,消费者也无法举证。

  陷阱三:可变的价格。商家在销售电子产品时价格通常是“看人下菜碟”,一件产品价格可相差几千元,但因电子产品价格属市场调节范围,消费者只能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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