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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一纸《意见》惊起电子地图震荡波(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2日 09:57 计世网
地图之乱 国家对于地图市场的监督,其实早就已经开始。2001年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测绘局等六部门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地图市场秩序的意见》。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则规定,在正式出版、展示、登载、以及生产的地图产品上,必须载明审图号。 然而,作为互联网经济下的一种特殊产物,在线地图的发展速度之快,却是相关部门始料未及的。据咨询研究报告显示,2007年,中国在线地图信息服务的市场规模突破5.5亿元,其中互联网地图市场规模达1.5亿元。提供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除了受原信息产业部管理,其地图内容也必须受测绘部门监管,这就造成了这一领域的特殊性。原本是专业性很强、应用领域相对狭窄的测绘行业,随着各种形态的地图服务相继衍生,引发了市场混乱、数据错误、国家机密泄露等问题。 据了解,2007年,国家测绘局检查出登载地图的互联网站有8962个、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有595个,这些网站登载的地图大多未经过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如何加大监管力度,把握既服务大众又保守机密的尺度,开始成为摆在测绘部门面前的难题。 期待进一步立法 而此次《意见》的出台,可谓完成了互联网地图监管从无到有的跨越。业内人士分析,此次《意见》推出后,将改变一些竞争格局,电子地图市场的震荡波即将来临。 在今年年初,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局局长鹿心社在一次记者访谈中提到: “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是测绘工作服务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内容。国家测绘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管疏并举、促进发展。”此次《意见》的颁发,则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互联网地图将受到监管的趋势,但怎样操作,如何管、如何查等具体实施步骤,仍然有待相应规章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李仲亮告诉记者: “作为地图生产公司,一方面我们要尽可能地将地图信息补充全面,服务大众; 另一方面也要经过国家严格的审核,避免泄露安全机密,严禁触碰‘电网’。” 但对于互联网用户而言,他们更为关注的却是信息开放最多的网站。“希望国家能尽快界定出哪一些是国家信息安全保密特殊的信息,哪一些是能够提供给广大人民群众使用的商业信息,并对所有网站进行严格监管,规范市场。这样的政策法规制订出来之后,对位置服务以及空间地理服务产业会起巨大的推动作用。”李仲亮说出了自己的期待。 无论如何,《意见》的颁发都将监管进程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鹿心社表示: “国家测绘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和《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制定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政策措施,开展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等整治活动。”据悉,加强互联网地图监管将作为2008年测绘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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