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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考林”网上销售侵权“魅影”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8:13  新民晚报

  知名邮购网站及其供应商被判赔偿“罗莱”经济损失

  本报讯 (特约通讯员 严剑漪 通讯员 卢文婷 记者 鲁雁南) 自行设计开发的“花间魅影”图案竟被公然“改名”为“魅影”,用在了别人家的床上用品上,还在知名邮购网站麦考林上销售。为了“正名”,上海罗莱家纺有限公司(下称罗莱公司)将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下称麦考林公司)及其供应商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浦东新区法院日前判决麦考林公司及其供应商南通福人居卧室用品有限公司(下称福人居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分别赔偿罗莱公司经济损失2万元、1万元及相应的合理开支。

  【争议一】 “魅影”是否侵权

  麦考林公司认为,“花间魅影”与“魅影”两种图案初看相像,但在底色、小花的散落方式、花瓣和花蕊的颜色上都有差异。

  福人居公司则进一步指出,“花间魅影”是水仙花图案,“魅影”并不是以水仙花为图案,而且产品名称、花与花间的距离、方向、整体感觉上都存在区别。

  而罗莱公司认定,“魅影”和“花间魅影”很难区分,两种图案都以湖绿色为底色,以水仙花为主题,周围散落小花,且除了花形相似,走向、排列、色彩的烘托效果及设计意图、使用手法都很相似。

  【争议二】 哪家承担责任

  庭审中,麦考林公司称,作为零售商,采购时无法审核供应商的物品是否侵犯知识产权。与福人居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后,麦考林公司在对方提供的图案中选择了“魅影”,再由福人居公司生产。去年3月,罗莱公司提出异议后,虽然当时还不能确定是否侵权,但麦考林公司立即撤下该商品,除售出的30多套外,剩余产品全部作为福利分发给公司职工。

  而福人居公司则称,自己不是真正的侵权人。生产“魅影”所用的布料是从南通一家布行一姓茅的人那里购买的,福人居公司并不知道布料上所印图案享有著作权,所以真正侵权的是那家布行。

  随着庭审的继续,福人居公司在证据质证阶段又“语出惊人”,称涉案的“魅影”床上四件套并非自己生产,因为凡是福人居公司的产品都应标有福人居公司的名称和地址,而本案的床上用品包装上只有麦考林公司的名称。

  【判决】 双双构成侵权

  法院认为,虽然两幅作品有细小差别,但从整体上看构成实质性相似。从作品名称来看有相同之处,被告也没有证据证明“魅影”的创作时间要早于“花间魅影”,可以确定“魅影”生产商接触过“花间魅影”。

  麦考林公司进货时,的确并无义务审查所购产品是否侵犯他人著作权,但在罗莱公司提出异议后,没有妥善处理涉案产品。而福人居公司无法证明其所指的茅姓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和南通那家布行的真实存在,故法院不能认定福人居公司的布料有合法来源。因此,法院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理应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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