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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瑚虫工作室公布上诉状 否认陈寿福当庭认罪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 14:18  太平洋电脑网

  【3月27日太平洋电脑网讯】在3月20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对珊瑚虫版QQ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对珊瑚虫QQ软件制作者陈寿福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款人民币120万元及追剿117.28万元违法所得后的一周,一直坚持法院裁决不公的珊瑚虫工作室3月26日在其网站上透露陈寿福已经提出上诉,并强调陈寿福只是“承认上诉书中的事实”,并非“当庭认罪”。

  在20日的一审过程中,陈寿福辩护律师曾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包括有证据显示腾讯曾邀请陈寿福参加QQ2005新品发布会及提供第三方建议、腾讯曾在官方网站首页提供珊瑚虫版QQ下载等,不过法院以证据不足予以驳回,并对陈寿福判处三年徒刑及罚款并追缴违法所得合计238万元。

  在一审审决当天已经透露将“肯定上诉”的珊瑚虫工作室昨天在其网站上公布了陈寿福上诉书的全文,同时强调“陈寿福并未当庭认罪!在两次庭审他的陈述中均明确表示,他承认上诉书中的事实,但到底是否构成犯罪请法庭裁决!”。

  但据有份参与去年12月20日一审现场的消息人士透露,在当天的审判现场,在公诉方宣读起诉书后,法官问陈寿福是否认罪时,陈寿福确曾马上亲口表示认罪,这一点或许给陈寿福辩护律师的上诉工作带来困难。

  另据消息透露,陈寿福家人及朋友目前正在努力变卖家产及筹款,以缴纳法院罚款并追缴的238万元。

  以下附上珊瑚虫工作室提供的陈寿福上诉状原文,提供它的目的仅为网友提供更多参考资料,并不代表PConline的立场,这一点请各位网友留意。(菲尼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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