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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上当索赔无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13:40  南方都市报

  网络购物常以低于市场价为招牌诱惑消费者。记者在“3·15”前夕调查发现,价格越低存在陷阱的可能就越大,加上网络监管技术有待改善,网购风险不容忽视。据市消委会统计,2006年发生的网购投诉达490宗,2007年1至8月份就有382宗,而2007年共受理网购投诉43宗,虽然受理量比上一年下降56.12%,但卖方身份难确定、购物凭证不齐、有效证据不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缺失,使网购仍是投诉处理的难点。

  案例:款项已汇 小狗没来

  今年1月份,家住南山的李先生在一个QQ养狗群里发帖,想购买一只牛头梗。一位陌生人加了李先生的QQ号,称他有只牛头梗小狗,刚出生不到两个月,且品种比较纯,并把小狗的近照和小狗爸妈的照片一起发给李先生看。和卖主几番讨价还价后,小狗最终以1200元成交,卖主承诺款到发狗。

  据李先生介绍,在市面上,牛头梗最低都要在3000元左右,纯种则要上万元。迫不及待的李先生第二天到银行汇了款,可等了一周,也没见小狗送来。“我给对方打电话,结果关机。”一天后,李先生再次拨打卖主电话,接电话的是另外一个人,说卖主是他的朋友,前几天因喝酒闹事被送派出所,对于小狗的事,他并不清楚,随后挂断。李先生再次拨打此号,显示为关机状态。直到这时,李先生终于明白,自己上当了,“因为价格便宜,才动了心,想不到亏大了。”

  李先生的遭遇是非常典型的网络诈骗案件。记者从市消委会了解到,前来投诉的消费者,大部分都是在汇款后未收到物品。有的不法分子先以低价吸引消费者,然后再以物品被海关扣封或缺货为由,要求消费者继续汇款或购买更高价格的商品。市消委会的分析显示,不法分子就抓住了消费者占便宜的心理。

  案例:手机上网 被骗保证金

  另外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则是通过低价诱惑,骗取网购者的保证金。

  “面值50元钱的手机充值卡,现打四折仅售20元一张,但必须一次性买满50张。”本月8日,在南山某汽配店打工的许先生通过手机上网看到这样一则广告后,当即按对方留下的手机号拨打过去,接电话的男子自称姓李。当许先生表示想一次性购买50张充值卡时,李姓男子留了一个工商银行的账号,并承诺只要将1000元钱汇到马上发货。

  许先生次日下午4点赶到华强北赛格广场一楼的工商银行,将1000元汇入对方账户后马上打电话催货,谁知对方称“必须再汇1000元钱保证金才能发货,500元钱也行”。接着,许先生又将身上仅有的500元钱汇了过去,但对方仍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发货,许先生意识到自己上当了,多次打电话要求对方退款都遭拒绝。“事后我报警了,但警方以涉骗金额不足3000元为由不予受理。”许先生无奈地说。

  昨天下午,记者按照许先生提供的号码拨打了李姓男子的手机,并表示想用支付宝大批量购买他的充值卡时,该男子以“我们公司的系统不支持支付宝”为由直接拒绝了,当记者追问对方公司的具体地址时,他马上挂断了电话。

  律师:网购被骗遭遇法律障碍

  广东江山宏律师事务所的叶冰律师称,从法律上来讲,涉骗金额不足3000元钱达不到警方立案的标准,许先生遭遇的这种情况明显属于刑事不够立案、民事证据又不充足的尴尬状态。她认为,作为一种新兴的购物方式,网络购物与传统的当面交易商业模式截然不同,而与之相配套的法规、监管尚未完善,这使网上交易所引起的消费纠纷面临法律法规的盲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电子商务法规,网络购物方面的法律法规也同样“缺位”。

  叶律师还介绍,很多网购者上当后觉得索赔无门,如果网络公司可以被定性为广告发布者,因其没有查验广告主的相关证明文件和内容致使消费者被骗,也可以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但问题在于登载在网络平台的各种信息可否被认定为传统意义上的广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且网络公司没有经营广告业务的许可权,所以将网络定性为广告发布者也显得不妥。

  -维权贴士

  要对所购买物品有所了解,如果卖家出价远低于市场价,且交货期限很短,应提高警惕;核实卖家留下的信息,查看对方有无网上交易资质、经营范围,千万不要选择无证或者不了解的经营者交易;卖家的联系方式只有QQ号码、电子邮箱、手机号码,没有固定地址和对应的固定电话时,不要轻易交易;尽量去大型、知名、有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交易,先到货后付款;尽量不要使用公用电脑网络购物,更不要轻易将自己的网络账号、信用卡账号和密码泄露出去。

  帮忙记者 叶淑萍 米燕 朱倩

  统筹:本报记者 朱倩 张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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