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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受骗容易维权难(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4日 09:51 大洋网-广州日报
12年后消费维权还有哪些“顽疾”难攻克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在历经12年,消费环境不断改善、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的同时,消费领域仍有一些焦点问题成了久治难愈的“顽疾”。 “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快递物品如遗失,最高赔偿额为300元”“本银行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今,消费者仍然常常会遇到类似的格式条款,这些由经营者单方面制订、对消费者而言不平等的格式条款被称作霸王条款。 近年来,上海、重庆、武汉等地都进行过调查,消费者对电信、保险、航空及部分公用事业行业的满意度仍然不高,霸王条款还是让消费者感到头疼。 每年3·15前后,许多城市都会公布当年的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虚假宣传类的案例一直屡见不鲜。中国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母建华在沪出席“诚信兴商”论坛时表示,虚假宣传是消费领域的一个“不和谐音”,部分经营者利用“轰炸式”的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专家认为,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将广告费用作为违法广告处罚的基础。一些房产公司对楼盘夸大宣传、拼命推销,广告费用不多,由此获取的收益却相当可观。即便作出处罚,对相关企业也缺乏足够的震慑力。 (新华社) 七大网购骗术逐一拆解 1.货不对板容易吃哑巴亏 案例:2007年4月1日,会员名“coco200645”的买家在会员名“恒美集团”的淘宝店铺购买了“kingston 美国金士顿高速50x SD 2G★终身质保”。但拿到实物后,买家发现,卖家的产品标明是高速50X,但实际产品是普通卡,无任何高速或50X的标记。对此卖家不但不承认,还诬赖买家。买家的退货要求一直没有达成。 “货不对板”在网购骗术中最常见到,主要有两种:卖家发错货、货品质量有问题。 对策:网上购物前,最好事先了解一下想购买商品的相关常识,增加辨别真伪的能力;同时,买家一定要注意保留和掌柜交易时的聊天记录,以便发生纠纷时便于网站客服快速取证。另外,收货的时候一定要“先验货,再签收”。在快递公司员工送到货时当面打开货物,如确认没有任何问题,再签字,否则直接退货。 2.诱导买家提前确认付款 案例:女性卖家朱小姐在某购物网站上买了几件时装,买家以“加强资金周转”为由,让朱小姐在未收到商品之前就在网上确认已收到货,朱小姐也相信了对方称“货品已寄出,保证没问题”的谎话。 对策:要严格按照流程,不要贪方便。在没有真正收到货之前,千万不要确认收货。对于销售商品表面支持支付宝交易,但实际交易中拒绝用支付宝交易的卖家多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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