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代表委员建议:建网络信息等级制摒弃不良内容(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 13:53  上海青年报

  变堵为疏让青少年学会辨别、选择

  “不能光堵,重点是疏。”全国人大代表、复旦大学党委书记秦绍德认为,如果摒弃网络,等于摒弃了一个世界。他认为,对于目前让学校、家长都十分关注的未成年人上网的问题,如果纯粹采取“堵”的措施,很可能更加引发青少年的好奇心,效果适得其反。不如变“堵”为疏,通过各种技术措施、教育引导,让学生选择更为有益的网络娱乐项目,才能使青少年健康地成长。

  秦绍德代表认为:“网络本来就有双面性。它是一种很好的学习工具,同时也有不健康的内容。要引导学生自己学会去选择,光靠成年人的强制干涉,让成年人代替未成年人去选择,那青少年不但上网很失败,人生也会很失败。”

  【明星委员谈“艳照门”】

  对社会造成危害当事人应该反省

  对于在网络上轰动一时的明星“艳照门”事件,同为演艺明星的全国政协委员黄宏表示:保护明星的个人隐私是必要的,不能以任何理由、通过任何渠道传播不健康的东西,也是每个公民所应该做到的。

  但黄宏委员更表示:近期在网络上发生的一些不良事件,虽然部分原因是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与技术还不够完善,但之所以在社会大众之间造成如此恶劣的影响,也是因为很多人在碰到这样的事件时,没有自觉做到不要进一步造成污染。

  对于舆论关心的明星当事人,黄宏委员表示:“作为不健康事件的当事人更应该总结经验教训,无论大众给不给他们机会。”

  黄宏表示:作为网络不良事件中的当事人,他和他的家庭,想必在现实中承受了很大的压力与痛苦,内心中一定会有许多懊恼与悔恨,但对于他们来说,最重要的是从悔恨中总结经验教训。

  “艳照门”事件不仅给当事人的道德自律敲响了警钟,他们的圈内同行也要引以为戒,充分地、清楚地认识这个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自身反省最重要,至于其他人怎样看你并不重要。”

  ●相关

  代表建议:

  群发短信百条应实行实名制

  本报北京专电首席记者朱文娟垃圾短信让不少人不堪其扰。2006年的一项数据显示,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如何避免手机成为垃圾信息转运站,全国人大代表、中移动上海分公司董事长郑杰日前向“两会”提交了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安全保护法》的议案。他建议:群发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信息超过100条的,应当先表明自己的实名身份。

  “现在国内群发短信公司众多,相对完整的垃圾短信产业链已经形成,”郑杰代表分析认为,专业的短信群发设备研制者和销售者、短信发送者以及群发信息提供者等各司其职,已经形成了关联密切的利益群体。他告诉记者,在某网站搜索“短信群发”,竟出现了771万个相关网页。

  “虽然运营商已采取多种手段加大对群发垃圾信息的处理力度,但由于运营商对于短信发送内容、数量的监控缺乏必要法律依据,治理垃圾信息存在诸多障碍。”郑杰代表建议,对于群发短信者,可以考虑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例如强制表明实名身份后方可群发短信。具体来说,他建议通过群发方式发送商业信息以外的其他信息,群发内容相同或者相近的信息超过100条的,应当表明自己的实际身份,电信运营商和网络服务提供商应当通过技术手段,自动登记所群发的信息。

  此外,郑杰代表建议,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如需发送一些短信,可以向短信接收人发送征询订阅广告意向的电子邮件、短信息和即时通信。如果对方明确回复同意的,可以继续向其发送商业促销类信息;接收人没有回复的,应该视作拒绝接收此类短信,商品或者服务提供者就不能再继续发送商业促销类信息。他建议,“应严禁未经征询,直接向市民发送商业促销类的电子邮件、短信息和即时通信。”

  【数据】

  根据中国互联网协会进行的2006年手机短信状态调查,我国手机用户平均每周收到8.29条垃圾短信,其中每周收到垃圾信息达10-20条的用户占14.19%,另有6.25%的用户每周收到多达40条以上的垃圾信息,其中的77.7%为非法广告类短信。

  另据中国移动统计,垃圾信息发送者的日平均发送量达927条,最高可达10851条/天,而这些号码在网时间短(平均不足3个月),欠费比率高(欠费用户率41%)。

[上一页] [1] [2]

本文导航:
·代表委员建议:建网络信息等级制摒弃不良内容
·代表委员建议:建网络信息等级制摒弃不良内容(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