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杜合伙人王德全:微软洽购雅虎带有恶意性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3日 09:50  新浪科技

  金杜合伙人王德全:微软洽购雅虎带有恶意性质
金杜律师事务所直接投资部合伙人王德全做客新浪VC人生(新浪科技配图 摄影:吴文雄)

  新浪科技讯 2月3日上午消息,就微软出价446亿美元洽购雅虎一事,金杜律师事务所外商直接投资部合伙人王德全接受新浪科技专访,对洽购案的性质及法律风险作出分析。

  美国东部时间2月1日6:40(北京时间2月1日19:40)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微软当晚宣布,该公司已经向雅虎董事会提交收购报价,计划以每股31美元收购后者全部已发行普通股,交易总价值约为446亿美元。

  金杜律师事务所是国内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王德全曾供职于微软远东区法律部和eBay法律部。王德全现为金杜外商直接投资部合伙人,对TMT产业的法律纠纷、跨国并购、投融资等具有丰富的经验。

  王德全律师声明:本次采访记录仅为本人观点,不得被视为针对任何具体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也不代表金杜律师事务所观点。以下为本次聊天精彩观点:

  - 敌意收购,是指被收购方的董事会权利机构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购买方要强行购买。微软的公开信透露之前和雅虎董事会接触过,但被雅虎拒绝,但微软仍发要约洽购雅虎,并由微软总裁签发要约函。从这里可以分析出来,此次收购案件有敌意性质。

  -曾经也有人提出过eBay会收购雅虎,但是其实分析一下,eBay收购雅虎的可能性不大。双方合作的契机不如微软,从内容上的角度来说,微软能够结合雅虎搜索和品牌的优势,因此微软是很合适的竞购者。

  - 中国商务部10号文对反垄断审查作了规定,如果境外并购的一方当事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资产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者是境外并购一方当年在中国市场上的营业额超过15亿元人民币,或者境外并购一方关联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20%,都要向中国的商务部和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报送,仅作为收购一方的微软,都符合以上条件。

  - 出现第三方,或雅虎的董事会认为价格不够,可能会有其他的反敌意收购的手段出来,例如先去收购别人,把自己变得更大,让其他人买不动。但是这种情况可能性不大,因为雅虎的实力和微软确实相差很远,即使雅虎再吃掉另外一个企业,都很难抵挡微软的攻势。

  新浪科技:您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对并购也非常了解,也曾经在美国工作过多年,当听到这个消息,您的第一个感觉是什么?

  王德全:其实一直都有这方面的传言,除了微软,也曾经有议论认为可能有其他企业会考虑收购雅虎,另外雅虎在市场和行业里的表现、以及雅虎所处的地位也一直是专家讨论的热点。现在终于有一个明确公开的说法,不是说预料之中,却也不是很意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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