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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否认珊瑚虫QQ作者被拘案一审宣判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9日 17:12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1月9日下午消息,针对珊瑚虫版QQ侵权案一审已有结果的消息,腾讯公司与珊瑚虫工作室方面均给予否认。此前,曾有国内报纸报道称该案经法院一审认定,珊瑚虫版QQ作者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珊瑚虫工作室网站(www.coralqq.com/)今日进行更新,就上述消息给与否认。据悉,珊瑚虫工作室方面给陈寿福的律师和家人打电话,得到的答复是并未接到任何形式的法院判决通知,并表示如果法院产生判决,最先知道的应该是检察院和当事人。 今天下午,腾讯方面相关负责人也否认了该案件一审已出结果的说法。对方表示,目前未接到任何相关消息,一切以法院通告为准。 有相关人士认为,在法院尚未公布审判结果的情况下出现上述传闻与报道,可能是有人在借助舆论给相关方面施压。(孙渐行)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 2007年12月19日,珊瑚虫版QQ作者被拘案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根据珊瑚虫工作室网站披露的庭审细节,陈寿福一度认罪,一审未宣判。 2007年12月24日,该案在深圳再度开庭审理,双方在法庭上进行庭辩,审判结果将择日宣判。陈寿福律师在辩护词中称,对于陈寿福开发珊瑚虫QQ系列软件并提供下载行为,腾讯是知情、许可、甚至引导和获益的。 2008年1月份,有报道与传闻称该案件一审出结果,法院一审认定陈寿福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腾讯与珊瑚虫工作室均给予否认。 博客评论: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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