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奥委会批准奥运选手赛事期间可开博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8日 05:47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妮 刘洋) 北京奥运会期间,参加赛事的运动员和官员可以开设个人博客。11日,国际奥委会(IOC)理事会在洛桑召开会议,正式批准了这项决议。前日,国际奥委会一名新闻发言人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际奥委会正在讨论相关条款。这是国际奥委会首次批准运动员、官员在赛事期间“开博”。

  前日,本报记者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连线国际奥委会一名新闻发言人。她向记者证实了这项决议,并表示博客是一种崭新的沟通方式,国际奥委会对此很感兴趣,目前正在积极研究如何更好地在奥运会期间利用博客。

  这位新闻发言人强调,“国际奥委会正在讨论相关条款,在草案出台之前不太适合多做评价。”虽然《奥林匹克宪章》禁止运动员、官员等没有采访证的奥运参与人员从事报道活动,但国际奥委会认为,博客不属此类活动,并正式批准运动员和官员在北京奥运会期间开设博客。

  根据国际奥委会的相关规定,奥运会期间,运动员、教练和运动队官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充当“记者或其他传媒人物”的角色。此举意在保障采访奥运会的新闻媒体的权利。

  运动员和官员的博客是否要接受检查?据此前新华社的报道称,因担心奥运会期间运动员的博客,可能导致不实谣言在互联网上蔓延和传播,国际奥委会运动员委员会称,不反对对运动员的博客进行详细检查。

  据悉,雅典奥运会时并没有运动队签约网站、开通博客,当时多是以约专栏的形式发布运动员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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