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新民意时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 14:39  观察与思考

  观察记者(见习)刘 静

  最近愈炒愈烈的“虎照”事件再次让我们看到了网民的热情和力量,在历史悠久的天涯论坛,几乎每天都有新的帖子展开一番口水大战,而真相也在一点点被慢慢挖开,当国家林业局还在对虎照真假一筹莫展时,这厢一位网友提供的“年画虎”照片则已经为此事件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在“虎照”事件的背景下,我们看到网络民意已经不再是一团无形弥漫的空气,而成了一种能够对突发事件做出强有力反应的有形存在,这正说明了网络民意经过几年发展之后的成熟与理智。

  网络民意不可忽视

  2003年是一个多事之秋,而“孙志刚案”则是众事件的发端。湖北来穗务工青年孙志刚死的时候才27岁,2003年3月17日,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至黄村街派出所,后被转送至广州市收容站,但在收容期间却遭到无故毒打,最终致其惨死。

  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首次披露了孙志刚惨死一个多月却无人过问的前前后后。文章当天被各大网站转载,立即引起了网民的强烈反响。有网友撰悼文“天堂里没有暂住证”来表达愤怒,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以一个母亲的名义发问“是什么样的体制一直在纵容这些虐待狂?”

  如果把媒体最初的介入看作是一朵浪花的话,那么之后网络发出的声音则如海啸般风卷残云。当人民网在4月25 日中午以《谁为一个公民的非正常死亡负责》为题转载了《南方都市报》的报道后,几个小时内的跟帖就达到了上万条。不久,在Google 简体中文网站上就可以检索出4万多条与“孙志刚”相关的信息。当天,纪念孙志刚的网站建立,几天之内就有25万人次浏览。

  而网络上的火爆也促使了大众媒体的又一次跟进,广东本地媒体、中央和地方的官方媒体都竞相报道,一时间,公民维权运动风起云涌。在媒体和部分法学界人士的推动下,仅仅事隔两个月,国务院在6月20日宣布废除实行20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同时公布惠及千百万人口的《城市生活无着者流浪乞讨人员救济管理办法》。就这样,一部旧法就此废止,一部新法就此催生,这其中网络民意可说是居功至伟。

  这之后,“刘涌案”、“宝马撞人案”、 “SARS”、“钉子户”等一系列事件的发生,一点一点地唤起了民权意识地苏醒,网络成为了当今民意表达最汹涌的场所,网上舆论也因此形成,在网络上讨论社会问题的氛围也渐渐浓厚起来。

  网络暴民之战

  2006年的“韩白之争”让网络民意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拐点。2月24日,学者白烨在新浪Blog上贴出原发于《长城》杂志2005年第六期的《80后的现状与未来》。该文评价韩寒的作品“越来越和文学没有关系”,并对“80后”提出了批评;3月2日,韩寒作出回应,在新浪Blog上贴出《文坛是个屁,谁都别装逼》,认为“以时代划分人,明显不科学”,“文学和电影,都是谁都能做的,没有任何门槛”,文中一句话迅速在网上流行:“什么坛到最后也都是祭坛,什么圈到最后也都是花圈。”

  于是一场混战就此拉开,之所以称其为混战,是因为这原本应只局限在对立双方之间的战争,却由于展开于网络而扯上了一大批并不太相干的网民,从而最后演变成了“白粉”与“韩粉”之间的争执。他们中的大部分满嘴粗口,不甚礼貌,大肆辱骂对手,不管事情的真相,只要没有顺着他们的胃口,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拍砖顶撞,发展到最后,他们已经渐渐失去了理智,人云亦云,盲目跟风,为了反对而反对,在盲目的热情或者愤怒面前,他们已经变成了不会思考也不愿思考的人。

  这就是产生于网络的“暴民”。 对于网络暴民的种种疯狂行径,有专家分析称,首先是因为粉丝的素质都不高。虽然粉丝们的学历有的很高,但这并非意味他们的素质有多高,尤其是盲目的个人崇拜,无节制的感情投入,大量的花钱消费,也让他们达到了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其次,粉丝的年龄层偏低,造成了盲目的崇拜和不理智的对待造星运动。最后,专家也将网络暴民的疯狂举动归咎为尚待规范的网络评论。随着网络的发展,评论的增多,网络成为了粉丝不理智发泄自己情绪的“斗牛场”,而这种骂人的评论,基本上都是匿名,有的还是互相装成对方的粉丝进行来回的攻击。

  原本对网络民意持乐观态度的媒体也开始“反思”网络言论这一武器,4月17日出版的《中国新闻周刊》封面专题是《博客病了》,首篇就以《博客如何成了垃圾场?》为题;而4月17日出版的《三联生活周刊》封面专题干脆就叫《网络暴民》,讨伐之意跃然纸上。封面人物构图摹仿红卫兵造型,不过他们“造反”用的武器是鼠标和键盘。

  那么,网络民意就真的要走入一条没有出路的死胡同了吗?

  网络民主是归途

  “医生哥波子”是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的自称,他的同名博客让人们看到了这个卫生官员对现实问题的思考。

  开博客一年的廖新波,仍然保持着几乎每天一篇的更新频率,坚持着与访问者的沟通。他坦言:“我这样干,绝不为出风头。我只是想通过博客,从另一侧面了解公众的心声,同时让公众知道政府在做和要做的事情。”

  2007年3月16日上午11点,一年一度的总理记者招待会。面对台下云集而至的境内外媒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如此开场:“这次‘两会’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关注,单就互联网上向总理提问题的已经超过10万多条,点击的人数超过2600万人次。”

  这已经是连续第二年,温总理在这个重要场合提到了网民的意见。总理日益关心网民的呼声,“两会”委员和代表们通过网络调查民意,开博客以“言志”的现象在这一年间更是“千树万树梨花开”。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上两个事例中看见了政府的影子。与网络暴民不同,网络民主是一条由政府领导的民意表达更为合理的出路。网络暴民其实是表达了部分公众对网络上一些不理性声音的忧虑,也说明有些人对网络民主的不适应。

  在网络民意发展的初级“孙志刚案”以及之后的“韩白之争”里,网络民意沸腾的动因并不是负面的,这都是一种开放表达观点的体现,但批评民意的人没有注意到这些网络民意只是一种制度外的舆论,它并没有进入和干扰诉讼程序。

  我们应当倡导和发展“网络民主”,以此推动网络舆论步上理性、法治的轨道。所谓“网络民主”,包括言论表达的开放性和法治化这两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进一步鼓励和发展多种形式的网络言论平台。通过论坛、博客等载体,公众可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只要其言行合乎法律规范,哪怕观点本身不无错误和偏激之处,也不能被横加干涉;另一方面,通过加强网络法治建设和提倡网民道德自律等手段,推动网络法治化进程,因为网络并非“世外桃源”,仍然应受到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

  另外,对于一些涉及国计民生的话题,我们还应提倡以理性的声音进行充分辩论和澄清。作为社会理性的代言人,专家和学者应当发挥激浊扬清的作用,成为网络的“舆论领袖”,而不是对网络舆论大肆贬低乃至“一棍子打死”。比如有学者认为,不能让网上言论左右国家政策,这种论调实际上也是一种不理性的声音,而且反映了个别学者缺失必要的公共精神。

  第一个投身网络的全国

人大代表周洪宇曾经指出:“我近5年提交给全国人大的上百件议案和建议中,有相当多来自网友的建议和启发。” 由此可见,只要经过合理的疏导管理,政府完全可以把网络民意作为重要的参考指标。政府有关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在人民代表大会听取代表的意见,或者通过举行价格听证会、立法听证会、座谈会、辩论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对网络上反映出的情绪性意见,则应当进行一分为二的分析,对于那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应当充分采纳;对那些不理性的发言,应当分析其中的原因所在,对症下药,改进政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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