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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网上订购低价PC 银行错标价反悔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5日 11:15 华龙网-重庆晚报
![]() 网站公布着这款笔记本电脑的价格记者 杨帆/摄 消费者表示将起诉,要求对方仍按当时的标价出售 消费者在银行官方网站上订购999元/台的笔记本电脑,银行却取消了订单,并将货物下架。他们的解释是,标价错了,无法交易。昨天,消费者刘云飞表示将起诉银行,要求仍按当时的标价买电脑。 网上购买低价电脑 市民刘云飞称,他喜欢到网上淘宝,对网上购物的分期付款方式尤其青睐。10月20日,他在某银行官方网站上惊喜地发现,有一台明基牌A52-114笔记本电脑销售,标价仅为999元,分6期付款,每期166.5元。他在网上查到,同类电脑的市场售价为4000多元。于是,作为该银行金卡客户的他毫不犹豫地订购了一台。 对于如此优惠的价格,刘云飞的理解是“现在商家为了销售利益的最大化,纷纷采用各种促销方式,这种打特价的方式也是比较常见的。” 保存相关宣传网页 刘云飞担心银行不认账,对每一步的操作都进行了保存。 当他把这个消息告诉给朋友和同事后,他们纷纷表示要订购,因为自己没有该银行的银行卡,就请他帮忙订购。到10月22日上午9时前,他帮朋友订了6台笔记本电脑,每次订购后网站上都显示了定单号。 刘云飞称,当天上午10时许,他在网上查询时竟然发现,自己订购7台笔记本电脑的订单没有了,同时网上显示该货品已下架。随后,他和银行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该中心告诉他,是他们把标价搞错了,999元这个价格卖不出来。11月18日,该中心向他明确表示无法交易。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位于北京的该银行客户服务中心。该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每天都有特价商品在网上出售,可以为刘云飞查询。但同时表示,因为涉及部门较多,查询时间较长,无法当天回复。 律师认为银行违约 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王强律师认为,本案是一个简单的买卖合同。银行通过网络发布广告,是一种邀约行为,信用卡客户看到邀约后预订,双方的买卖关系就已经确立,买卖行为就已经完成。至于付款方式,则是属于合同履行的问题。银行以自己标错价格为由,替自己违约做辩解是不合理的。就算银行真的标错价格,也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 王律师认为,本案中,银行应当为自己的违约负责。若银行认定自己标错价格,在诉讼程序中,可以向法官主张此买卖合同显失公平。 记者 罗彬 见习记者 何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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