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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利行业”是否应受到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01日 01:27  新京报

  在欧美和日韩市场,尚无网络运营商将虚拟财富拿出来换钱的成型商业模式。中国运营商的集体失语,是否意味着社会责任感缺失?

  “网络游戏事实上是一个黏性非常强的特定网络社区。”IT领域资深法律专家于国富说,“在这个社区里面用户为了自己的虚拟身份享受虚拟服务付出代价,从道理上讲是可以接受的。至于服务的期限,应该看双方具体的约定而异。”

  按照目前市面上主流的说法,几乎所有采取免费模式的网络游戏都会宣称终身免费。但一个现实的问题是,再优秀的产品也有过时的一天,可网游服务器不会只为一个人开放。也就是说,不管玩家在游戏里花费了多少人民币,最终都会因为游戏的自然死亡而化做泡影。

  在盛大网络将收费道具模式推广到整个中国之前,

网络游戏里的虚拟物品获取的途径只能是通过虚拟方式,而当虚拟与现实之间的屏障最终被打破,网络游戏行业在短短五年的时间内,市场规模便整整扩大了5倍还多。与此同时,来自权威机构的统计数据却显示,中国网络游戏的用户群并没有本质的数量变化,基本都维持在3000万左右。

  也就是说,如今的玩家,比五年前的投入高出5倍。而且随着越来越多的游戏

开发商把这一模式发挥得越来越淋漓尽致,这一数字或许还将更加惊人。据了解,目前在欧美和日本、韩国等市场,网络游戏的运营模式还是靠卖时间而非卖虚拟物品赚钱。恐怕在全世界,还没有什么国家,像中国一样有如此发达的虚拟财产销售产业。

  这个特殊的产业在经济效益之外往往存在巨大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当虚拟物品和现实货币画上等号的时候,这种社会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就被放大了。每年,网络游戏实现的收入和利润甚至比网络广告和

电子商务都高出几倍。仅仅2007年第二季度,中国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就达到了26.7亿元人民币,毛利率甚至超过80%。这样的投入是否应该被视为一种浪费?这样的“暴利行业”是否应该受到一些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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