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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互联网发展十年无优质商业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2日 10:27  通信信息报

  2007年8月24日,反垄断法草案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再次引发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反垄断也成为ICT行业人士2007年的热门关键字之一。在互联网市场强者恒强的现状下,究竟存在不存在垄断,这种垄断是否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有利呢?

  笔者认为,以互联网行业而言,目前的互联网行业不存在绝对的垄断,因为中国互联网企业虽然已经发展了10年,但是尚没有优秀的商业模式。再加上中国互联网用户对于互联网上各种应用基本处在尝试阶段,忠诚度较低。因此,即使某些互联网企业在一些领域占据暂时的领先地位,依然有可能会被更好的技术所替代从而导致用户的流失而失去优势地位。当然,一些先行的互联网企业已经逐步显露出“霸主”气息,垄断的趋势正在加强。

  这种逐步显露的“垄断特性”对于互联网行业来说具有较大的危害性。从经济学原来分析来看,在位者必然通过各种技术门槛,平台门槛,用户门槛抬高进入壁垒,阻止一些小型的创新互联网企业进入市场。这会在一定程度上扼杀了互联网最宝贵的“创新、共享、开放、大规模协作”的精神。尤其是一些互联网领域的领先者通过软件捆绑,插件等形式强迫用户使用其他业务,损害了互联网用户对于互联网的信任度。从长远来看,会危及到互联网行业的健康发展。

  现在互联网市场几大门户逐渐显露出厚积薄发优势。那么,是不是存在一种“门户经济”?门户能凭借自己的优势用户资源而进行多角化扩展战略,挤占互联网其他企业的发展空间吗?

  门户经济是现代信息社会的一个本质特征。信息的纷繁复杂使得人类很容易迷失在“信息烟尘”之中,而门户恰好给这些用户提供了一个信息过滤的平台,让信息聚合,分类,呈现在用户面前。这是互联网门户赖以存在的根本。也是为什么三大门户都强调优质的编辑能力的核心诉求。可以说,门户的力量在新闻,门户的收入在巨大流量所转换成的广告收入。门户相对其他互联网企业(比如博客,播客(视频分享),视频等)来说,是最像传统企业的互联网企业。这就决定了门户的创新性,使用新技术的动力将远远弱于一些小的互联网企业。如果门户向其他领域拓展,这些弊端将极大削弱门户的

竞争力,使得其扩张受阻。这也是门户这么多年为什么依然固守在新闻阵地依赖广告的关键。

  但是,今天的中国互联网门户企业已经变得非常聪明。他们采取一种“紧密跟随的战略”快速复制新模式,达到后来者居上的战略诉求。比如新浪的名人博客之于中国博客网;腾讯的QQ游戏之于联众;腾讯的移动QQ之于PICA等等。

  在这种日益模式快速复制,知识被泛滥使用的互联网时代,要想保证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利益将变成一个重大的课题。要保证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创新利益,可以从四个方面着力推进:

  首先,建立互联网领域分业务、分细分市场的份额上限制度。

  国家互联网管制机构应该建立互联网市场信息监控体系,动态监测互联网企业市场份额的变化,追踪优势互联网企业的技术举措,产业联盟等营销行为。作为未来判定互联网企业是否存在垄断的信息数据依据。

  对于互联网的基础性业务领域,比如IM、手机游戏、电子商务、搜索引擎、视频共享、社区等采取上限制度。超过上限的企业必须采取一定的市场行为保证市场份额的不再上升,违规者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比如在韩国的电信市场采取的就是这种类似不对称管制的政策。

  其次,营造有利于中小互联网企业融资的互联网投融资环境。

  目前的互联网领域的投资主要是以产业投资基金,VC,私募基金为主,投资的主要衡量指标就是流量。这种依据流量来决定投资的办法在互联网企业前景难以衡量的情况下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很多企业就是依靠这个投资而逐渐壮大的。

  但是也带来相当大的弊端,就是一大批有前景,具有极强创新性的互联网中小企业由于缺少资金而沉淀在市场的低端。相关部门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衡量中小互联网企业创新性的指标,引导社会资本对于互联网企业的投资。比如类似互联网企业创新指数之类的衡量指标。

  其三,兴建互联网中小企业创新园区,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技术先进性与创新力的互联网战略后备企业。

  国家可以通过对一些在互联网产业具有主导地位的企业的扶持,比如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大型软件提供商等。以这些在互联网价值链中居核心地位的企业为基础,建立互联网中小企业孵化园区。这样,既能保证业务的丰富性与价值链的成熟度的提高,同时也能扶持和壮大一批互联网中小企业。(德瑞电信首席咨询顾问 宋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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