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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cebook广告计划被指违反纽约隐私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9日 09:40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北京时间11月9日消息,博客作者索尔·汉萨尔(Saul Hansell)11月8日在《纽约时报》博客网站上撰文指出,社交网站Facebook本周二公布了其目标广告计划,但法律界人士认为,该计划可能与纽约州现有隐私法规相冲突。 Facebook此前称,允许各企业在Facebook网站创建自己页面,并根据用户及其好友的购买习惯和网络活动投放目标广告。Facebook希望通过这一举措,将自身由一个网络活动场所变为网络“商业街”。但Facebook这一计划可能与纽约州已实行100年的隐私法规相冲突。该法规规定:“任何人士的姓名、肖像、图片或声音,如果事先没有取得当事人的书面同意而被用于本州内的广告活动或其他商业目的,当事人可就此提起法律诉讼。”此外,上述用途还可视为涉及纽约州刑事罪。 可遭起诉 明尼苏达大学法学院教授威廉·麦克格弗兰(William McGeveran)认为,只要上述广告活动发生在纽约州内,纽约州隐私法律将适用于任何Facebook用户。由此类推,只要上述目标广告出现在纽约州内的电脑屏幕上,这种活动仍受纽约州隐私法律管辖。他接着表示,虽然目前互联网广告管理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但按照习惯法原则,用户仍可起诉广告商未征得自己同意而使用其姓名和图像。 麦克格弗兰称,假如有Facebook用户依据纽约州隐私法规起诉广告商,则将给Facebook目标广告计划带来负面影响。此前已有一些名人起诉广告商,称后者涉嫌非法透露他们的喜好且未支付授权费用。但Facebook用户多为青少年,目前还不太清楚他们对目标广告的态度。麦克格弗兰接着表示,对于Facebook目标广告涉及的纽约州刑事轻罪问题,一般情况下会免于起诉,但不排除该州司法部门出面干预的可能性。 此前纽约州司法部长安德鲁·库奥默(Andrew Cuomo)曾表示,Facebook没能对未成年人用户予以有效保护。麦克格弗兰称,Facebook目前还没有就用户姓名及图像被采用事宜征求用户同意,而纽约州隐私法律的规定是“书面同意”,Facebook可制定相应措施以预防被用户起诉,其中包括效仿纽约州主流广告商的做法,即使用已允许被广告商采用的模特图片。 解释过宽 Facebook首席隐私官克里斯·凯利(Chris Kelly)对此表示,不认同麦克格弗兰上述看法,纽约州隐私法律并不适用于Facebook目标广告计划。凯利称,麦克格弗兰的解释扩大了纽约州隐私法律适用范围,Facebook目标广告仅仅代表了用户的活动:即把自己与某项产品相连接;另一方面,在美国很多州中,如果用户同意网站协议,即可视为网站已获得该用户的书面许可。 凯利称,很少会出现单独Facebook用户被某个广告采用的情况,因为每位用户都选择在相应品牌中公开各自身份。他说:“我们的目标广告运营充分考虑了用户意见,他们可自行选择是否愿意成为各品牌的广告目标。”(明月) 相关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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