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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者木马作者用电脑病毒敲诈95笔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3日 16:33 深圳特区报
用电脑病毒敲诈95笔钱 广州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处欧阳俊曦四年徒刑 【本报讯】广州欧阳俊曦日前已被广州越秀区法院判刑,曾经在网上风光无限的他将面临4年的牢狱生活。 去年6月,名为敲诈者(Trojan_Agent.BQ)的木马病毒曾让许多计算机用户陷入窘境。据公诉方指控,2006年6月间,欧阳俊曦利用其个人网站“新曦网”传播其编写的redplus.exe程序,该程序能将被感染的计算机存储的名称是中文、后缀是xls、doc、mdb、ppt和wps的资料隐藏,使计算机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欧阳俊曦在其上传到“新曦网”的redplus.exe程序中设置了“硬盘资料丢失了,必须修复丢失资料,则需汇款人民币49至99元不等的金额至欧阳俊曦指定的银行账户,以获得正版软件序列号”的警示语,向被感染的计算机用户勒索款项。2006年6月7日至同月23日,欧阳俊曦共索取款项95笔,合计人民币7061.05元。 2006年6月23日欧阳俊曦从个人网站上删除该程序。2006年7月3日,欧阳俊曦向广州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供认了其涉嫌的犯罪事实。 越秀区法院认为,欧阳俊曦所为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但其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主动供认其涉嫌的犯罪事实属自首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新快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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