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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熊猫烧香”案中的才与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 18:47  深圳晚报

  9月24日,“熊猫烧香”案一审宣判,主犯李俊被判刑4年。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出示了一份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请他担任公司的技术总监。据悉,案发后已有不下10家网络大公司跟李俊联系,欲以100万年薪邀请其加入。

  甲方:

  法律的归法律,才能的归才能

  对李俊而言,4年有期徒刑是法律对其“罪行”的惩罚,而网络公司百万年薪的邀请是对其才能的肯定,这两者本身不矛盾。法律的归法律,才能的归才能。肯定才能并不等于纵容犯罪,有过犯罪前科的人也应该获得平等的就业权,只要其才能被用人单位所欣赏,外人实在没有权利横加指责。如果通过类似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利益目的成为一种“示范模式”而被后继者模仿,那么,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修改法律,增加违法的成本,增强法律的威慑力,而不是在法律之外随意追加其他惩罚。

  当然,网络公司出百万年薪邀请李俊并不排除有炒作的可能,作为一种商业行为,这其实无可厚非。至于炒作是否成功,李俊的才能是否真有那么大,当然有待时间的检验。关键是,我们应该给悔改的人机会,让曾经走过歪路的个人获得合法的发挥才能的途径。

  乙方:

  求才别忘尊重法律

  在一个法制社会中,守法意识应该是人才的基本素质。如果没有守法意识,即使是天才也不可能成为促进社会发展的人才。所以,对于网络公司的求才若渴,我的态度是:谨慎地欢迎。之所以欢迎,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因为一件事而否定一个人,并没有对偶尔失足的年轻人持有成见;之所以谨慎,是因为他们在表达求才的愿望时,没有顾及对法律的尊重——他们本应该在法律判决出台之后,再表现出引才的热情。否则,网络公司的表现就可能导致人们的误解。不少网友担心,其他出位无望却拥有实力的人,在看到“熊猫烧香”案的先例后,可能会不自觉地选择“不走寻常路”。应当说,这样的担心并非杞人忧天。当网络公司开出天价工资,却没有表现出对守法意识的提倡时,一些人难免不把此前的违法行为看作成功的成本。

  新闻追踪

  杭州一家网络公司经理喊冤

  百万年薪聘“毒王”是“误解”

  昨天下午,一位姓陆的先生打进热线,语气很恼火。

  “今天都市快报登了‘熊猫烧香’主犯李俊判了4年,我刚从网上看到,杭州一家公司居然想以百万年薪聘请他,而且上了某网首页,这个公司想干什么?我查了一下,这家公司就在杭州文三路,不大,出一百万?你们最好去问问这家公司的老总,他们到底想干什么?这么干什么意思?”

  打开某网,首页上果然有一条:《网络公司欲百万年薪聘用熊猫烧香案主犯》。

  文中写道:在昨日的庭审中,李俊的辩护律师王万雄出示了一份杭州某网络公司发给李俊的邀请函。“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特邀您担任我公司技术总监。若您有意,望结束后与我们联系,就详情进行商谈。”

  记者电话采访了杭州聚数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董振国。董振国表示,想通过聘请李俊担任技术顾问,正确引导这个人才,给他创造良好的环境来充分发挥他的特长……

  “我们的电脑也感染过‘熊猫烧香’”

  网上查询得知,杭州这家聚数科技有限公司在文三路××大厦7××室,成立于2005年。

  昨晚,联系上公司经理董振国。一提“百万年薪”的事,董经理直说冤枉。他认为,这件事是媒体传来传去,发生了误解,以至于网上骂声一片,对公司声誉非常不利。

  “想请他当技术顾问,这是有的,看他好学,品质不坏,想给他一个改过的机会……我们一直很低调,没想弄成这样……”

  董经理说,李俊和“熊猫烧香”的案子,他们公司一直很关注,“因为去年年底,我们公司的电脑也感染‘熊猫烧香’,大量数据丢失。我们很恨制造者。”

  后来得知李俊被抓后,马上就承认是自己做的,还在牢里编了专杀工具提供给警方,又在网上公开道歉。于是公司领导考虑,李俊水平不错,又勤奋好学,一时误入歧途,应该给个改正的机会,所以研究决定,李俊出狱后,聘他当技术总监。

  董经理说,李俊当时关在看守所,联系不到。他们就想办法找到李俊父母居住地的派出所,通过派出所和居委会,把一封信交到李俊的弟弟手里,表达了想聘请李俊的意思。

  “出一百万年薪实在是误解”

  “可是,这封信后来到了律师手里,而且律师又提供给当地报社记者。记者在文中写:全国有十几家网络公司想聘李俊,有的出到年薪百万。可是文章里只有我们公司和我的名字,这下大家都以为,是我们公司出一百万年薪……实在是误解啊!”董经理说。

  昨晚,记者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确实有少数网站以 “杭州某网络公司欲以百万年薪聘请熊猫烧香案主犯”作为头条标题。有的论坛里跟帖很多,基本是骂声一片。

  董经理还说,昨天得知李俊被判4年,已经把3本书快递到仙桃第一看守所。一本是 《做最好的自己》,李开复写的,用来励志。还有一本英语词典,和一本电脑专业书。

  “聘请李俊,主要是请他防毒杀毒”

  法庭上,王万雄律师说,李俊是我国不可多得的电脑人才。而很多网友称他为 “中国毒王”,“电脑天才”,那么,李俊的电脑技术到底有多高?

  董经理说,他也接触过一些软件人员,大部分人认为,从专业水平看,李俊水平还可以,但不算很高。连李俊的弟弟也说过,“我哥其实是个菜鸟”。“菜鸟”当然不至于,但和真正的黑客高手相比,李俊还排不上号。

  “你们公司当时想到聘请他,打算给多少年薪?”记者问。

  “我们董事长先说过一个数字,10万,后来又说过,20万也可以。”

  董经理说,他们公司共有员工30多名,国内十几名。其实公司不做电脑软件,是做网上贸易。聘请李俊,主要是用他的技术,维护电脑系统和防毒杀毒。(都市快报供稿)

  回放

  熊猫烧香案

  2006年年底开始,中国的网络上流传一种新病毒:一运行,屏幕上会出现一排排熊猫,手持三炷香,合十作揖。

  2007年1月9日,“熊猫烧香”全国性暴发。《瑞星2006安全报告》将其列为十大病毒之首。

  2007年2月3日晚,主犯李俊被警方抓获。李俊,25岁,武汉新洲人,学历中专。

  2007年9月24日,“熊猫烧香”案一审宣判,主犯李俊被判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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