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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王海”状告市农业信息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 11:03 南方日报
本报讯 (记者/陈球 实习生/马喜生) 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公司(以下简称三面向公司)因在全国范围内状告多家网站侵权,而被誉为“网络王海”,由于广州农业信息网转载了1篇2万多字的三农问题的文章而未付稿酬,广州市农业局与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又被其告上法庭。而信息中心律师则称这是一起恶意诉讼。昨日,越秀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据悉,不久前三面向公司还将广东省番禺区农业信息网、广东农业信息网告上法院。 2005年6月13日,学者廖星成与三面向公司签署了《版权转让合同》,其所著的包括《农民增收所关注的十大热点问题》(上、中、下)(以下简称《热点问题》)在内的14篇文章作品除署名权以外的全部著作财产权转让予三面向公司。《热点问题》一文字数为2.75万字。而在一个多月前,其中一篇文章就被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管理的www.gzagri.com(广州农业信息网)网站转载了。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没有向廖星成支付稿费。 三面向公司在获得文章的版权之后,将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和其主管单位广州市农业局告上了法院。索要稿酬10000元,公证费1000元,查档费120元,律师费2000元,合计13120元。由于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是独立法人,广州市农业信息中心成为唯一的被告。 被告:三面向公司低价购买版权牟暴利 前日,被告信息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范翠主任亲自出庭应诉。他在庭上表示,信息中心是独立事业法人,该案与农业局无关。信息中心主任范先生表示,这篇文章是从安徽农网转载而来,当时并不是不想支付稿酬,而是无法联系上作者,信息中心的网站上已经申明,原著作者看到文章后可联系网站索取稿费。他还表示,三面向公司从未在任何地方申明过对这些文章拥有著作权,也没有申明过未经同意不得转载。但是在发现信息中心网站转载了该文后,三面向公司也没有联系过网站索取稿酬,而是直接提起诉讼。这种做法看起来非常蹊跷,令人难以相信三面向是诚心维权。 记者从前天的庭审得知,原作者共转让14篇文章约10.7万字给三面向公司,转让金为9040元,也就是说,平均稿酬标准为每千字80元。而原告在起诉书里索取的稿酬为每千字高达363元。黄志威律师认为,索赔标准应该按照《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报刊转载、摘编作品的付酬标准25元/千字计算稿酬。 范翠主任坦承,去年7月份,三面向已经因为另外两篇文章告了信息中心,当时信息中心庭外和解赔了几千元给原告。被告表示,这一次显然三面向是故意为之,所以他们坚决以法律手段与之“过招”,绝不同意调解和赔偿要求。 庭审直击 原告:索赔万余元有理有据 对于被告的辩解,原告律师陈小平表示,网站使用有版权作品,就应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三面向已经向原作者购买了作品版权,他们的起诉也就不存在恶意诉讼这回事。关于索赔金额,原告是根据国家版权局办公室对《关于如何确定摄影等美术作品侵权赔偿额的请示》答复的函按著作权人合理预期收入的2-5倍计算,所以原告按照每千字70多元的5倍价钱计算得出原告应赔偿1万元稿酬。 据了解,三面向公司成立于2004年10月,主要从事图书策划、出版等业务。该公司同100多位作者签订了版权转让合同,包括1000多篇文章。2005年起,三面向公司开始凭借和作者之间的版权转让合同,将数百个无偿转载这些文章的网站(多是政府和知名的企业网站)告上法庭,要求支付侵权赔偿费等相关费用。目前官司涉及北京、长沙、西藏、合肥、南昌、青海等地。本月20日,三面向状告广东省农业厅侵权一案将在天河法院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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