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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将成普法与法援的重要阵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10:57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陈晓晟 中国法律援助网近日正式开通,这是司法部为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网站的开通将给广大公众带来了法律援助上的便利,也使得未来通过网络进行法律援助成为法律援助的一种新模式。 普法与法援需要新渠道 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普法和法律援助也逐渐被大家所关注。由于传统的普法和法援形式单一,已经不能满足公众的要求,普法与法援需要新渠道。 传统的普法多是“一阵风”式的宣传活动,且以单纯学习法律为主,普法工作方法单一、形式呆板、缺乏吸引力,难以适应普法“由低层次普及向高层次深化”转变的要求。其次,普法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在普法工作中片面强调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对其他人员的普法教育有所忽视,面向公众的普法活动开展较少。 而在法律援助方面,2003年我国颁布了《法律援助条例》,但受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制约,法律援助覆盖面不足。其次,人员和经费不足也制约着我国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有大量的律师参与,而我国现有律师人数约13万人,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仅1万余名。在经费上,2006年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投入已达3.7亿元,但这些钱对全国的众多法律援助案件来说只是杯水车薪。很多律师在做法律援助案件的时候不但没有补贴还要往里搭钱,这也使得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受到了影响。 另外,法律援助涉及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需要民政、工商、档案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各部门间的协调也是个问题。因此,普法与法援需要有一个新渠道。 利用互联网做好普法与法援 利用互联网的传播性和互动性可以很好地弥补现有普法和法援的不足,将我国的普法与法援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早在去年10月,司法部、国务院新闻办、全国普法办就下发了《关于加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对利用互联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充分利用互联网传播方式上的独特优势,以文字、图片、音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突出互联网法制宣传教育特色,不断增强感染力、吸引力,增强人们参与活动的广泛性,扩大覆盖面,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只要有网络覆盖的地方,人们都能通过互联网浏览中国普法网、中国法律援助网等相关的法律网站进行法律信息的查询,避免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法律的相关消息闭塞,自身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 同时,通过互联网进行相关法律援助的咨询或者是受理,这种方式不仅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方便快捷,而且费用低廉,可以有效减轻公众因处理法律问题而带来的经济负担。通过网络各个地方的律师能够直接通过网络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指导、处理,从而节省大量的人力、财力。如果未来能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系统,构建起全国范围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就能更有效地协调各部门,进一部降低办公成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利用好互联网将有利法治社会建设 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已经达到1.62亿人,位居世界第二。随着互联网在我国的日益普及和网民数量的不断增加,互联网将成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主要场所,利用好互联网将有利于法治社会建设。 建设法治社会,宣传十分重要。利用互联网的独特作用,结合网络;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树立法律权威;宣传法律基本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营造网上法制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等等能让人们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 同时也利用互联网所具有的不受时间、地点限制的服务性,向人们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现在网络上有很多法律相关的网站,它们或以法律知识库与软件入手,向公众宣传法律知识;或将律师委托作为核心业务,为公众提供律师服务;或者面向众多法律从业人员提供网络教育服务…… 总之,无论是利用互联网宣传法律知识或提供法律服务,利用好互联网都将有利法治社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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