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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称风投法规文件将进一步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10:26  证券日报

  --管理层与投资商共酿VC蝶变

  2007年7月26-27日在西安召开的“第四届国际投资促进论坛”期间,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传递出“将对VC法规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支持VC发展”的重大利好,各大风险投资商也纷纷抖擞起精神,准备在即将到来的VC新一轮发展周期中大展宏图。

  对VC商们来说,在本次论坛上聆听到的天籁之音,无疑是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传递出的有关管理部门对VC的最新表态。马秀红指出,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涉及到VC的法规文件进行修改,对现行规定中不适应实际情况的,要予以清除;对现行规定中缺失遗漏的,要予以补允;对现行规定中不够完善的,要加以完善。而且,商务部外资司已将这一题目纳入到工作议程,最近,外资司将召开系列研讨会,对VC有关文件的适用性进行调研。——值得一提的是,马秀红还表示,在这个过程中,商务部将加强与VC商们的合作,听取业界观点。今后,VC商们可以近距离地下情上达了!

  春江水暖鸭先知。对于政策面这一细微变动,VC商与创业者的当然触角最灵敏,感受最深,反应也最热切。

  红杉资本(中国)张帆认为,VC是优秀企业的早期伯乐和合作伙伴,在企业还处于较高风险的创业期、扩张期时就与企业携手,共同打造产品、技术、人才、市场、品牌等核心竞争优势,帮助企业落实规范化的公司治理,使企业获得多方面帮助。与传统的FDI相比,VC对

中国经济成长显然更多裨益:VC所投资的企业,产品/服务的科技含量较高;企业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
,其商业模式符合中国市场规律等。可以说,VC将帮助具有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中国企业打造“中国科技”和“中国名牌”,VC在推动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促进企业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上已经起到显著的推动作用。

  天下互联董事长张向宁表示,VC是帮助企业提升

竞争力的好帮手,也是将“中国制造”转化为“中国创造”的巨大动力。目前,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差强人意,而VC恰恰可以成为企业的金融工具之一。而且,VC一般都是作为财务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股权比重也较低,是纯粹的、与企业同甘共苦的资本支持,其根本出发点就是帮助企业获得成功;而国外一些资本普遍侧重于控股权,部分境外资本甚至是恶意收购,以消灭中国本土品牌企业为目标。

  张向宁就产业转移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产业转移,是经济全球化及我国经济自身发展的客观结果;在这一进程中,由于创业投资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之一,因此,应充分发挥其对产业转移的积极作用。

  本轮产业转移有两个重要的趋势性特点。一方面,中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在国际范围内的产业转移中获益。发展中国家是否能把握住这个机会,将决定它们整个21世纪的命运。另一方面,对部分国家和地区来说,产业转移的“含金量”会不断提高。这主要体现于价值创造过程的不断“知识化”。就我国情况来说,目前的产业转移战略也凸现出两个重要内容,一是对国外转移来的产业进行筛选,二是向我国中西部倾斜。

  鼓励、支持风险投资,促进中国经济发展,是与会VC商及创业家们致力表达的重要思想之一。张帆说,希望有关部门能为VC提供更优良的政策环境,如,在VC退出机制上提供更大、更灵活的空间:A股上市、海外上市、跨国兼并收购等;出台更务实、高效的报批、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鼓励、支持中外合作的人民币创业投资基金的设立,以及合资创投企业的A股上市等创新模式。张向宁则认为,部分法规文件有时会“误杀”或“误伤”VC,对后者产生了较大影响,希望这一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VC之于创业企业,就像水源之于小溪——创新能力和资本支持是密切结合的,要培育创新能力,决不能断掉VC这个资本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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