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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久游将起诉T3劲舞团商标侵权 索赔1千万美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0日 18:35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7月30日18:20消息,据知情人士透露,久游网将以“商标侵权”正式起诉《劲舞团》的开发商T3和发行商Yedang,并对其在中国台湾地区擅自使用久游所拥有的《劲舞团》中文名称和图案运营该游戏,提出高达一千万美元以上的赔偿。

  据称,久游网自2005年末向“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提出了《劲舞团》第41类中文商标及图案注册申请,并于2006年12月获得了该局核准的台湾地区10年的独家商标权。

  上述消息人士称,韩国T3和Yedang公司在2006年授权台湾地区因思锐公司,以《劲舞团》名称让该公司在台湾地区独家运营Audition游戏,但是对于“劲舞团”商标和图案的使用并未经观久游网的同意。

  消息人士称,《劲舞团》已经在台湾地区运营及收费已达1年以上,而韩方从台湾地区获得了巨额的授权金及运营分成收入(分成比率达到每月游戏收入的40%以上)。久游认为这已经对其

商标构成侵权,因此决定将通过代理律师,在台湾地区正式对2家韩国企业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巨额赔偿。

  由于T3公司的公司向久游索要拖欠分账款一事,已经导致久游网原定于7月12日在日本大阪

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进程延期。对于T3方面公开宣称的久游拖欠其600万分账款一事,久游网对新浪科技表示,这是T3和Yedang的敲诈,并公开了T3以开发防沉迷系统的名义勒索其400万美元。(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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