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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诉网维权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6:42  京华时报
科技时代_315投诉网维权背后
315投诉网的发起人希望淡化它的公益色彩。本报记者 徐一龙 摄

  危机笼罩着315投诉网———一天内两遭败诉,公司资金至今被冻结。

  这个民间网站因大量刊登消费者对企业的投诉聚集了人气。不过,网站的主要发起人王福山并不讳言他要盈利。

  过去两年间,这个拥有“投诉新闻部”的网站,将消费者对各类产品、企业的投诉信息直接登在网上,网站很快具备了“舆论监督”的力量,不过,它也被企业指控用曝光相胁交换广告,并被告上法庭。

  民间网站扮监督角色

  7月13日下午2点20分,315投诉网的工作人员杨燕鹏登录了网站的后台管理系统。一条来自河南的投诉信息,已分配到他名下———网友“李帅”投诉购买的当地产的啤酒有大量黑色沉淀物。

  杨燕鹏随后拨打这名投诉者的电话。接到315投诉网来电,投诉者显得有点意外又颇为感谢。他描述的情形与投诉信息基本相同。

  随后,杨燕鹏给啤酒厂打了电话。杨介绍自己是315投诉网,转述了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并表示希望厂家妥善解决问题。厂家显然不知道315投诉网,未一开始就追问,只是中途问到315投诉网在哪里。“我们在广州。”杨燕鹏简短地回答。

  对方并未继续追问,杨燕鹏也没有再说明。

  电话打完后,就只能等待厂家的反馈意见。

  对于网站介入这一消费纠纷的效果,杨燕鹏说:“任何一个投诉都会登在网站上,让公众知道。你被人投诉,就会有一定影响……网络也属于舆论监督吧。”

  不过,这条河南网友的投诉信息最终并未发在315投诉网上。早在6月中旬,网站发布公告,日用品、食品、旅游交通、社会服务、房地产等投诉信息不再在网站上直接显示。

  该网站的发起人王福山后来承认,有些投诉信息的真实性确实难以甄别。

  一天之内两遭败诉

  部分信息不再显示,被认为与此前“白大夫”告315投诉网侵权有关系。不过,315投诉网投诉中心主任林汉钟对此予以否认。

  315投诉网与化妆品企业“白大夫”的诉讼,在过去数月里,占据了全国多家媒体的版面,“假冒记者”、“敲诈”、“民间公益网站”等关键词,让这一新闻一热再热。

  “白大夫”称,315投诉网从2006年5月份开始刊登消费者关于“白大夫”产品的不实投诉信息,“白大夫”不断要求撤下这些信息,网站则要求进行经营方面的合作。2006年7月份,“白大夫”支付5000元登了一份公告,称此前被抽检的不合格产品实为假冒品。当年12月份,315投诉网与《商品与质量》周刊华南记者站联名发来一则曝光类报道,要求“白大夫”回复核实意见。这份传真,被“白大夫”视为再次施压。此后不久,315投诉网联系“白大夫”要求赞助两栏目20万、60万元。“白大夫”拒绝,并展开了诉讼。

  315投诉网辩称,网站从去年5月份起刊登关于“白大夫”的投诉信息,并将消费者电话提供给了对方。在此期间,“白大夫”主动找上门要付费登公告。315投诉网收取了5000元费用。此后,“白大夫”提出共同合作一次价值124万元的公关活动。就在315投诉网几乎将活动文案做完时,对方要求网站删除所有对“白大夫”的投诉信息,网站拒绝,双方交恶。

  今年6月25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判决315投诉网侵犯“白大夫”的名誉权,判决赔偿10万元。法院认定:“被告未经许可,擅自在互联网刊发消费者投诉相关项目产品质量,其行为本身已属违法。”315投诉网随后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后,双方的纠葛仍在继续。

  315投诉网删除了所有洗化产品的投诉信息,只保留了对“白大夫”的投诉信息。

  由于“白大夫”提出财产保全,315投诉网账上80余万元至今被冻结,一批办公设备被查封。

  同是6月25日,315投诉网与保健品企业广州合生元的名誉侵权官司也败诉,被判赔8万元。此前,315投诉网因刊登有关合生元的负面信息,而被对方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315投诉网提出上诉。

  网站从个人到企业

  虽然同一天遭遇两次败诉,但在过去两年里,由3个人发起成立的315投诉网仍可算一个成功的网站。

  2005年4月,315投诉网由王福山、杨河和林汉钟发起成立。按网站的描述,网站是由“各大媒体记者、律师及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共同发起的”。当时,王福山是《商品与质量》周刊华南记者站站长,杨河是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汉钟为《商品与质量》周刊华南记者站实习记者。王福山是主要发起人,负责提供资金,杨河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林汉钟具体负责网站内容。

  林汉钟称,在网站启动期,百分之十左右的信息会因内容偏激被屏蔽,其他所有指名道姓的投诉都会出现在网站上。当企业有回应后,回应内容会跟在投诉信息后出现。

  2006年5月10日,王福山将315投诉网转让给三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投公司)。王福山说,他跟三投公司的负责人私交甚好,网站是无偿转让的。不过,三投公司是在转让协议签订前10天才注册成立的。对此,王福山承认三投公司是为接手315投诉网而成立。

  据王福山讲,在转给三投公司前,网站已通过为企业策划公关活动等有过获利,“大概不到10万元钱”。王福山后来接受采访时,并不讳言他希望盈利的想法,他其实希望淡化这个“维权”网站的公益色彩,发展为商业网站。

  注册资金100万的三投公司接手网站后,网站的硬件维护得到了保障。随着消费者投诉信息的日益增多,315投诉网的影响力也开始扩大。

  被消费者所欢迎的投诉信息,是否可以刊登在一个民间网站上?广东地区的工商和新闻管理部门都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今年5月16日,广州市工商局天河分局做出处理,认为315投诉网未经许可,擅自刊登投诉信息已涉嫌违法。因工商部门对互联网违规无管辖权,天河分局将处理意见转至广东省政府新闻办。6月8日,省政府新闻办向315投诉网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认为其“私自刊登消费者维权信息,已超出信息服务许可范围”。

  网站背后的记者行为

  除了原样刊登大量投诉信息,315投诉网还刊登署名“315投诉网×××”的原创性文章。这类文章与报纸的报道非常接近———写作者接受投诉者信息、向双方核实、写成文字并发表。甚至,该网站还拥有“投诉新闻部”。

  该网站创始人所在的《商品与质量》周刊华南记者站,也与网站密切相关。2006年12月6日,华南记者站与www.315ts.net(315投诉网的网址)将《“白大夫”屡招投诉,产品引发过敏?》的文章发给“白大夫”,称要核实信息。这被“白大夫”认为“以核实新闻采访稿为名进行威胁”。

  王福山承认这份核实函确实是华南记者站发出的,所附报道署名的“朵朵”是该站实习记者。不过,在那篇稿中,屡次出现“向本站315投诉网反映”等字眼,而在315投诉网上,则挂有“315投诉网 朵朵”的文章。

  王福山说,网站早期成员以《商品与质量》周刊华南记者站成员为主体,核实函中列上315投诉网的地址,是记者习惯性帮助推广网站。

  一个事实是,在报道刊发前寄往被批评的企业审阅,显然不是可以被接受的媒体操作方式。

  《商品与质量》周刊是否准许将未刊发的报道寄往被批评对象?该周刊未直接回复,只是声明:“315投诉网与本刊无关。”  本报记者 徐一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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