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版权保护难在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7日 10:22  通信信息报

  网络音乐版权保护问题一直困扰着音乐版权所有者和唱片公司,此问题多年来难以解决,不仅业界人士感觉前途渺茫,整个网络音乐产业链也受到很大影响

  -本报记者 陈晓晟

  日前,全球四大唱片集团下属的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状告雅虎中国侵权一案,有了一审结果。法院判被告删除有关搜索链接,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1万余元。对于这一结果,各界人士看法不一,唱片公司及音乐人普遍认为这是好事,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而广大消费者及网友则认为,限制搜索引擎是网络时代的一种倒退,没有必要的下载和试听,反而会阻碍唱片业的发展,但是,网络音乐版权的保护确实亟待加强。

  网络音乐版权官司多

  网络音乐下载方便,存入MP3中容易携带,这的确给喜爱音乐的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可人们在网上下载免费盗版音乐这个无意识的动作,却对音乐人的创作热情构成了极大的威胁。而很多网站和搜索引擎也因此身陷音乐版权官司的“泥潭”。近段时间,关于网络音乐版权侵权案件很多。比较大的就有十一家唱片联合告赢雅虎网、七大唱片告百度一审败诉二审开审、何勇告赢新浪网后二度起诉新浪另追加中华网、百度网为被告,滚石告赢巨鲸音乐网等案件。

  今年四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全球四大唱片集团下属的11家国际知名唱片公司联合起诉雅虎中国网站经营者北京阿里巴巴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系列案。这11家公司起诉称,雅虎网未经许可,通过雅虎搜索引擎向公众提供涉及原告的229首中英文歌曲的试听及下载服务。法院认为,雅虎网在收到原告关于断开所有链接的信函后,仅删除了原告提供了具体地址的侵权搜索链接,而没有及时删除其他侵权搜索链接,放任涉案侵权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过错,一审判决雅虎侵权,赔偿21万余元。

  继全球11家唱片公司起诉雅虎搜索网胜诉后,4月25日,滚石在与巨鲸音乐网网络侵权的诉讼中取得胜诉,北京巨鲸音乐网一审被判向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道歉并赔偿5万元。巨鲸音乐网没有经过滚石公司许可,在开办经营网站上向公众提供《宁夏》、《明明很爱你》等涉案99首音乐作品的在线试听及下载服务。法院认为,这种行为已构成对滚石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网友众说纷纭

  早已习惯在网上下载歌曲的网民们对这些网络音乐版权官司也有自己不同的观点。很多网友对于音乐版权的所有者报以同情的态度,因为网友们都知道,免费的网络“音乐大餐”给这些音乐版权的所有者造成了数以亿计的损失。但也有很多网友为搜索引擎鸣不平:“搜索引擎只不过是提供了一种‘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功能,其本身是没有审查义务的。搜索引擎充其量是‘流’而不是‘源’。不去堵‘源’而截‘流’,简直就是本末倒置,让搜索引擎背这个“黑锅”实在不公平!”

  还有一些网友则从另一方面考虑,他们认为从网上下载歌曲不见得就是唱片业的“天敌”。“网上试听就跟买衣服试穿一样,还没试,怎么知道好不好听?如果花更多的钱去买唱片,发现不好听,反而会打击下次购买的积极性。在网上听过后,要是觉得好,真正的歌迷会买一张正版唱片作为收藏的。”这种观点在网友中也有一定的代表性。

  当然也还有一部分网友仍是直截了当地表示:“正版太贵,价格不合理,如果没了网络上的音乐下载,我会毫不犹豫地支持盗版。”

  共赢需多方协调

  互联网的出现给音乐版权保护带来的冲击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已经开始了。2006年中国互联网统计中心的数据显示,如果每个音乐作品下载价格以2-4元钱计算的话,中国整个唱片业每年将在网络上损失将近100亿元,这对唱片业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

  相信无论是音乐版权的所有者、搜索引擎还是音乐网站都不愿意把法律诉讼作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实际上这几方应该有共同的利益,而不是相互冲突,只是现在还没有效的的方式实现共赢。只有将网络音乐版权的合法使用、收益合理分配、版权保护技术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解决问题,同时法律上还要加以明确的规范。

  首先是音乐在网络上传播要被授权。版权的定义并不复杂,但在实际中却很复杂,从权利的分类来看,有著作权、知识版权、链接权等等,而相关权利有时候是由几个公司分享,有时候又是几经变化,而且是多次授权。而应用OP原创版权概念却能化繁为简,这种概念值得推广。而事实上,目前的唱片公司大多数都不懂得用OP保护自己利益,以至于遭遇侵权后举证无力。

  其次,要通过技术手段在权利人(唱片公司)和各个商业机构(如搜索引擎、音乐网站)之间建立透明规范的收费统计和结算平台及机制。只有这样实现网络音乐价值链的通畅和正向循环,真正使网络音乐价值链上的几方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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