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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销售假冒产品被判刑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 15:35 解放日报
本报讯 (顾琼) 汤某在网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昨天被虹口区法院一审判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2005年9月至去年6月间,汤某通过网络发布销售信息,对外招揽客户,销售假冒“爱国者”、“IPod”、“SONY”等注册商标的U盘、MP3、MP4等商品,累计销售金额达5万余元。至案发时,他家里尚存待售的假冒商品543件。到案后,汤某主动交代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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