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告新浪侵权女模特终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07:37  新京报

  以肖像权被侵犯为由索赔29万;法院认为原告未发出停止侵权通知,搜索引擎无过错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通讯员 常鸣) 认为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女模特田甜状告新浪公司,并为其每张涉案照片索赔1万元,共计29万元。昨日记者获悉,一中院终审驳回了田甜的诉讼请求。

  田甜起诉称,新浪公司未经其同意,在爱问栏目中使用了其29幅照片,向社会公众发布和提供手机图片下载服务,严重侵犯了其肖像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在新浪网爱问栏目的“图片”搜索中,如输入“十七岁少女清纯自拍”、“17岁MM自拍留念”、“永恒的17岁”等关键词,搜索结果里有田甜本人照片的缩略图共29幅。但上述图片在被搜索到并被点击开后,显示图片均在以tiantian为命名的第三方网站图库中。而使用其他搜索引擎,也能查到该批照片,发图者网名分别为“田甜”、“自拍”、“北京派”等。

  田甜对此的解释是,上述图片的全部资料仅掌握在自己及摄影师处,而自己及摄影师从未上传过该批图片。在发现自己的图片被上传后,她未向新浪网或其他发图网站发出过停止侵权通知。

  法院认为,田甜的图像位置并非保存在新浪网的服务器上,所以新浪网不是该批照片的发布者或保有者。

  搜索引擎基于技术手段自动进行信息检索,其自动无法判别网络信息的权属性质。权利人在认为自身权利被侵犯时,应首先向发图网站提出权利请求,发出停止侵权通知,但田甜并未这样做。在未向信息发布网站发出停止侵权通知的情况下,搜索引擎并不存在“过错”。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