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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博客告博客案被告反诉成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9日 08:03 北京娱乐信报
据新华社电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又起波澜。该案被告张明24日在扬州反诉成功,法院认定博客中国早期用户沈阳在博客上的过激言辞侵害了张明的名誉权,判令沈阳在其博客专栏里刊登公开致歉15天。 沈阳和张明原系我国首例“博客告博客名誉权案”的双方当事人。2006年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张明侵犯了沈阳的名誉权。张明提出反诉,认为沈阳也侵犯了他的名誉权。最终,法院认定沈阳侵害张明名誉权。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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