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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子地图面临牌照大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14:31 eNet硅谷动力

  对于那些没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牌照的电子地图厂商来说,4月份或将成为他们的大限。

  “从今年4月份开始,国家测绘局将重点针对互联网企业落实国土资源部通过的《地图管理规定》。重点将颁发两类牌照,一类被称为地图测绘牌照,针对测绘地图的厂商;一类被称为电子地图运营牌照,也被称为审图号,针对提供电子地图运营服务的厂商。”

  3月22日,Mapbar(图为先)市场总监潘琳娜向记者透露了上述消息。据她解释:“获得测绘牌照即获得了生产地图数据的许可;获得审图号即获得了根据数据生成并发布互联网地图的许可。”

  潘琳娜表示:在众多提供电子地图服务的厂商中,Mapbar是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获得了互联网地图运营牌照,即审图号;在众多测绘地图厂商中,唯有四维图新、测绘局下属公司等共计9家厂商获得了电子地图生产测绘牌照。其余未获得牌照的厂商均须申请牌照。

  地图监管风暴

  Mapbar从去年6月份就开始关注国家相关部委的政策动向,Mapbar认为,如果不紧跟政策,在政策许可中获得主动权,Mapbar将面临生死存亡的考验。从去年8月份相关规定出台以后,Mapbar就开始积极申请审图号。

  据相关人士透露,在可以预见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将只有一家厂商拥有审图号,其他提供电子地图运营的厂商将被视为非法。国家测绘局将对这些没有牌照的厂商进行限制。

  此次地图监管风暴始于去年6月。

  去年6月8日

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的《地图审核管理规定》。《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规定对下述两种行为进行禁止:一是未按规定送审地图的或者擅自使用未经审核批准的地图的行为;二是经审核批准的地图,未按审查意见修改的。

  《地图审核管理规定》规定,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上述规定既适用于传统地图,也适用于电子地图。

  考虑电子地图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国家测绘局决定基于上述规定对电子地图的生产测绘、电子地图的运营服务提供更严格的限定。去年底,国家测绘局决定对两类厂商颁发牌照,即地图测绘牌照与审图号。

  中科院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中心、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所研究员钟耳顺在电话中表示:对电子地图运营实施严格监管的原因有二:一是地图属

国家机密,比如大使馆、某些研发机构等不允许在地图上予以显示,必须对地图测绘、生产进行监管;二是地图要求准确,一些厂商提供的地图存在错误,不仅会给一般人的生活带来不便,还会诱导产生其他失误。

  许多互联网地图运营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用户,提供更多的增殖服务,提供了许多信息,其中包括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公交路线等,由于本身测绘能力有限,这些信息并不准确,这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某些电子地图运营厂商提供的地图存在着明显的错误,如对未定国界未进行标注,或者省界有误等。

  按照规定,这些地图都将送交国家测绘局审阅,修正这些错误,如果提交申请,将考虑是否授予审图号,但预计最快也得半年。

  厂商的生死线

  违法的不止未获得审图号的电子地图生产厂商,那些从其他网站获得电子地图服务支持的互联网公司也将处于被监管的位置。

  来自一位跨国互联网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到:“今年春节就很有‘抓狂’的感觉,原因就是即将面临的牌照审核。”这家公司既不生产测绘地图,也不提供电子地图,其网站内地图来自国内一家提供电子地图服务的企业,但这家国内企业没有电子地图运营牌照。

  接下来,这家公司得重建自己的地图运营系统,另外寻找电子地图服务的来源。据估计,半年内不会有新的牌照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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