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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报:恶意软件立法之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4日 01:16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李国训

  恶意软件的立法程序已悄然启动,然而这是否根治恶意软件的解决之道,还存在不少疑问

  一向由民间主导的反恶意软件(也称流氓软件)运动,终于进入了政府高层的视野。

  《财经时报》从民建中央方面获悉,其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建议国家制定“恶意软件惩治办法”的提案已经被受理。这份民建中央在两会上提交的IT领域的唯一提案,也正式揭开了中国恶意软件立法进程的序幕。

  “一旦提案通过并启动立法程序,国务院将召集最高法院、科技部、信产部以及各省人大等方面一起协商并制定具体条款。”民建中央信息技术小组秘书长何春潮透露说,按照正常进程,预计最晚半年之内会有结果出来。

  之前,也有

人大代表提出过恶意软件立法的建议。但作为正式的党派提案,并在两会这样高级别场合提交,这在国内还是首次。

  不过,对于立法抵制恶意软件,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表示并不乐观。“我们支持立法,但不能坐等立法。恶意软件利用技术手段伤害消费者,也只能用技术手段去消灭。”他向《财经时报》称。

  五项立法主张

  实际上,早在2004年美国犹他州就通过了第一个针对恶意软件的立法《Spyware Control Act》,随后美国18个州纷纷效仿。这一法律的出台对于净化美国互联网“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印度、俄罗斯等国也纷纷把恶意软件列入刑事犯罪的附加条目。

  何春潮认为,相比国外,我国政府对于打击恶意软件尚没有给予足够注意。尽管去年反恶意软件运动声势浩大,得到了广泛社会支持,但由于无法可依,恶意软件近来又有了抬头的迹象。

  一份来自江民反病毒中心的监测报告显示,2007年2月,我国PC用户感染广告程序的数量不降反升,所占比例由1月份的15%增至2月份的40%。而且,随着手机上网的普及,恶意软件正在向移动互联网领域蔓延。

  “两会提案慎之又慎,但我们觉得势在必行。”据何春潮透露,从去年开始,由汪延、冯军、郭新平等35名“IT名流”组成的民建中央信息技术小组就把目光盯在恶意软件上。并经过大量调研以及研究国外相关立法,最终制定出这份长达5页纸的提案文本。

  具体而言,该提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项主张:一,建议效仿2006年3月颁布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尽快由信产部和公安部联合出台《恶意软件惩治办法》,在相关法律出台前,作为惩治恶意软件的司法依据;二,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牵头,与中国软件协会等相关机构联合组建“中国恶意软件应急处理中心”,协助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开展打击恶意软件工作;三,设立恶意软件举报中心,鼓励网民通过互联网举报恶意软件;四,支持和规范查杀软件行业的发展。《恶意软件惩治办法》应当明确恶意软件定义的同时,明确查杀软件的认证规范和认证机构;五,惩戒恶意软件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彻底打击恶意软件的价值链。

  立法之争

  “这项提案如能通过,将能从根本上解决恶意软件的难题。”3月22日,因成立“反流氓软件联盟”而名噪一时的董海平向《财经时报》表示。

  在去年,董海平和他的联盟先后将国内多家涉嫌恶意软件的企业告上法庭。但由于法院缺乏相关的司法解释而全部败诉。

  反恶意软件却“无法可依”,这种尴尬也令国内另一家高举反恶意软件大旗的奇虎公司感觉到巨大压力。为了规避法律风险,最近,奇虎推出的查杀工具“360安全卫士”决定放弃“恶意软件”这一称呼,也不再对扫描软件做出是否恶意软件的定义,而将卸载权交给网友决定,也由他们来判断一个软件的好与坏。

  尽管如此,奇虎公司董事长周鸿祎依然认为,立法绝不是根治恶意软件的解决之道,对于能否快速立法也不能抱有乐观态度。

  他的理由是,恶意软件有“特殊性”,也就是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除了广告软件外,恶意软件的其他隐秘行为一般很难为用户发现。而且恶意软件大多可远程控制,可以轻易“改头换面”,因此法律很难界定谁是恶意软件。

  在周鸿祎看来,恶意软件立法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不可能在几个月、几年时间内完成。而且即使立法,也跟不上恶意软件的“进化速度”。

  “中国流氓软件的技术水平,我敢说是全球第一。”周鸿祎称,从这个角度看,反恶意软件不能单依靠行政法规,而必须发挥市场的力量。

  不过周也承认,立法与市场力量并不冲突。“立法是长线的过程,而在现阶段,网民更需要的是查杀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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