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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支招网购维权:卖方要实名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0:12 上海青年报

  昨天,正值“3·15”维权日,本报用两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时下青年人十分关注的“网购陷阱”,立时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

  网络购物作为当代青年的一种新型购物方式,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新问题。究竟该如何看待网络购物,如何规避在网络购物时的风险,今天就将返沪的上海人大代表,在“3·15”消费者保护日当天,纷纷通过本报为网络购物维权支招,呼吁通过各种手段来规范网络交易。

  -支招

  国有企业品牌上网销售

  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末的全国人大代表周红玲,在网上购书已有三年多的经历了。

  “我觉得网上购书相当方便,然而,

化妆品之类东西我是不敢买的,主要是怕质量有问题。”

  昨天,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航天局第801研究所型号主任设计师周红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现在绝大部分大的商家,无暇进入到网上无店销售,这一方面造成网上购物中,买方不知道买的货物是否正宗,另一方面也给有些小商家以次充好提供了机会。”

  “我最初也非常相信标志卖家诚信水平的星级评价,但我发现,卖方的星级评价,也可以造假,所以,我认为,在网上购物,买方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

  “只有在买方和卖方建立互信的基础上,网络购物才能更健康地发展。”周红玲说,“我认为,正宗的商家要认识到网络这个潜在的市场,要想办法在网上开专卖店,一方面可以降低销售成本,而对于买家来说,也可以买到放心的商品。”

  “我现在还采取货到付款的方式购物,不敢进行网上支付,我一方面担心用户信息泄露,一方面担心款到货不到。”周红玲说,“这并不一定是银行、网站的问题,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银行网站的服务水平也在提高,但同时,黑客的技术水平也提高了。所以,我觉得,消费者自身也要提高保护意识,比如,用

银行卡支付时,最好用不能透支的银行卡,比如借记卡,这样,一旦出现问题,也不会造成更多的损失。

  -支招

  网站要对卖方实名登记

  “我曾经进行过两次网上购物,一次买了书,一次买了一台跑步机,我觉得网上购物既便宜,又方便。”昨天,全国人大代表郑惠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要通过立法,让网络交易更规范。”

  “网络交易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比如以次充好、商品欺诈等现象,所以,我认为,网络交易行为要通过立法来规范。”郑惠强说,“今后要立的

电子商务交易方面的法规可以在几个方面特别考虑,比如电子认证制度,就是对方的资质在第三方要有备案,卖方要有工商登记,要定期抽检网上销售的产品,从而有利于买方投诉有地方来受理。”

  全国人大代表厉无畏认为,网站要对卖方情况实名登记,管好网站,这样就能逐步管好交易双方。“就像房子,如果租户在承租房里做坏事,那么,房东也应当承担责任,道理是一样的。”

  ●电子认证制度

  卖方要有工商登记,要定期抽检网上销售的产品,从而有利于买方投诉有地方来受理。

  ●实名登记制度

  网站要对卖方情况实名登记,管好网站,就能逐步管好交易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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