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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不到两年赌博金额逾52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3日 11: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12日对一起网络赌博案进行一审宣判,以赌博罪判处被告人任彬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万元,其余五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刑。该案投注赌博金额累计达人民币52.5亿余元,是上海查获的涉案金额最大的网络赌博案。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5年8月起,被告人任彬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公司开设的电脑网络账号,担任境外“新宝”(又名“皇冠”)、“三星”等赌博网站的一级代理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发展下级代理人及赌客,开设网络赌场,从有效投注赌博数额中按“提成”或者“分成”的方法获取非法收益,且直接与境外赌博公司的代理人进行赌博输赢的现金结算。

  同时,任彬以支付工资形式,先后招募被告人刘宝林、刘国亮、倪立强、郭勤等人,按各自分工为其开设网络赌场服务,且出资指使刘宝林先后租借两处房屋,作为其开设网络赌场进行犯罪活动的经营场所。

  法院还查明,被告人刘萍结识任彬后,经共谋商定,由任彬从“新宝”、“三星”

赌博网站一级账号上开设若干个二级账号,供刘萍开设网络赌场使用,获取的非法收益二人均分。至2006年7月4日,刘萍在“新宝”、“三星”赌博网站使用的二级代理账号上,投注赌博的累计金额达人民币8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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